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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党委依法执政是最大亮点
发布时间:2011-08-04   来源: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  作者:李军 胡抒雯


    全面推行问责制。强化国家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坚持权责统一,有错必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逐步在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中全面推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健全责任体系,严格责任追究。健全问责制度,规范问责程序,推进问责法治化。加强绩效管理,开展绩效评估,建立健全绩效管理体系。对决策失误、违法行政、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行为,要严格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亮点七  建立社会协商对话机制

    大力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力争到2015年,基本建立起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实行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和评估制度。

    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健全完善公众参与、诉求表达机制,确保不同职业身份、不同利益群体,特别是弱势群体和利益相关方充分发表意见。发挥人大、政协、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以及大众传媒等的社会利益表达功能,推行公共决策社会公示、听证、咨询论证等制度。建立社会协商对话机制,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促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建立社会心理预测、预警机制和社会情绪疏导机制,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

   
 亮点八  逐步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

    健全公民权益保障和利益协调机制。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认真实施就业增收、社会保障、素质提升、全民健康、安居宜居、畅通、安全、解困八大民生工程,依法保障公民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各项民生权利。健全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逐步建立以公正的利益分配、有效的利益调控、畅通的利益诉求表达、有力的利益约束、合理的利益补偿为重点的利益协调机制,引导公民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

    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重点做好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下岗困难职工等社会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亮点九  探索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以法制创新推动和保障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充分运用地方立法权,加强“两型社会”和生态文明法制建设。开展针对试验区改革建设的专项立法,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适用于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在“两型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尚未作出规定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根据先行先试的原则积极创制地方性法规,为全国探索积累经验。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探索制定“两型社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以法制创新为先导,推进长株潭试验区体制机制创新和发展方式转变。

    加强资源环境执法。推进资源环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在资源环境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等工作,实行综合执法,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加强执法协调,探索建立区域环境监管执法联动机制,推进执法手段和机制创新。完善环保信息公开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增强公众资源环境意识,加强对资源环境执法的监督。探索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探索设立长株潭资源环境保护专门法庭,强化对资源环境的司法监督,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民的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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