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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党委依法执政是最大亮点
发布时间:2011-08-04   来源: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  作者:李军 胡抒雯


    亮点二   及时主动回应互联网民意表达

    健全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党委的重要战略、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会议和党的建设情况,及时就本地区本部门涉及党的工作的重大事件和热点难点问题发布信息,表明和传达党委对有关重大事件和重要热点问题的立场和态度,解释和回应党内外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加强党委新闻发布制度建设,进一步丰富发布内容,规范发布程序,完善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党委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高度重视互联网民意表达,对网上反映的涉及各级党委工作的热点问题,要及时主动说明情况,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在信息网络化条件下的执政能力和水平。

  
  亮点三    法规和规章草案要上网向社会公布

    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提高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完善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制度。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法规规章起草工作机制,完善委托起草和立法机构、专家学者等联合起草的方式。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所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都要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布,公开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完善立法听证、专家咨询论证以及公开征求意见、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说明制度。扩大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途径,保证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充分表达,合理的诉求、合法的利益得到充分体现。坚决克服立法过程中的部门利益化倾向。积极探索开展立法成本效益分析、社会风险评估和立法后评估工作,建立法规规章清理工作常态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和检索系统建设,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亮点四  扩大网上服务项目的范围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企、政资、政事、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完善行政运行机制。

    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具体操作规则,并向社会公布。加强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

    推进政府服务法治化。规范政府服务行为,明确政府服务内容、标准、程序和时限等事项,并将政府服务行为纳入行政电子监察,健全完善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等制度。建设好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扩大网上服务项目的范围。

    减少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

   
 亮点五  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规范证据收集、审查和认证、采信,严格贯彻执行刑事、民事、行政证据规则,全面落实和完善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研究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制度,提高司法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推行“阳光司法”,进一步完善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制度,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廉洁。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外,法律依据、司法程序、办案各个环节和结果都要向社会公开。

    推进司法信息化建设,建立案件信息查询系统,推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和重要案件庭审的电视或网络直播。

   
 亮点六     全面推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完善监督体系,加强社会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平台建设,支持新闻媒体对国家工作人员违法或不当的履职行为进行曝光。建立健全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问题的处理机制,对人民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有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并通报处理结果。依法管理和规范舆论监督,维护舆论监督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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