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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公布
发布时间:2011-08-02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

     八、推进经济法治建设

     32.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坚持平等保护物权,清理和取消限制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建立公正、透明的市场准入规则和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使各类市场主体在平等的法治环境中竞相迸发出发展的活力。

    33.推进企业依法经营。加强对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规范企业行为。依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实现企业经营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合法化。企业要实行依法决策、守法经营、规范管理、诚实守信,遵守市场竞争规则和商业道德,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履行企业应尽的义务和社会责任。健全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提高企业防范处理法律风险的能力和依法经营管理水平。

 

    34.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公平有序的竞争交易规则,依法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依法维护市场秩序,鼓励和保护合法经营,纠正不正当经营,取缔非法经营。依法严厉查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衔接工作机制。加强对垄断行业的监管,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和限制竞争行为,严肃查处商业贿赂。

     35.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以法制为基础,信用制度为核心,以健全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加强政府信用建设,增强政府公信力,建设诚信政府。加强行业信用建设,发挥商会、协会作用,促进行业守信自律。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自律机制和信用风险防范机制,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加强个人信用建设,教育引导公民把诚实守信作为基本行为准则。积极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机构,加强信用服务市场监管,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

    36.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鼓励自主创新、推动科技进步的法治环境。强化对重点领域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加强对企业关键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商业秘密、驰名商标、农产品原产地标志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商标权的保护,促进自主品牌的形成和品牌经济的发展。

    九、推进社会法治建设

    37.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完善公共治理结构,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更加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城乡社区建设,探索“社区管理社会化”,推进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推行“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管理模式。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

    38.发展和规范社会组织。大力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力争到2015年,基本建立起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依法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健全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制定社会组织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实行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和评估制度。引导社会组织建立行业规范,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强化社会责任,完善诚信自律机制,提高自律性。鼓励发展社会志愿者组织,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制度,规范志愿服务行为。

    39.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健全完善公众参与、诉求表达机制,确保不同职业身份、不同利益群体,特别是弱势群体和利益相关方充分发表意见。发挥人大、政协、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以及大众传媒等的社会利益表达功能,推行公共决策社会公示、听证、咨询论证等制度。建立社会协商对话机制,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促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建立社会心理预测、预警机制和社会情绪疏导机制,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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