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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态保姆虐待女婴难道真的就只有社会谴责?
发布时间:2011-07-01   来源:华声论坛  作者:
    据沈阳晚报6月29日报道,昨天,一段保姆虐待女婴的视频在网上疯传,引起广大网友的一片谴责。被虐待女婴的母亲高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现在痛苦得不能自已,一方面是对孩子无尽的歉疚,另外一方面,是对于如此无良的保姆,整个社会只有谴责的权利,却没有惩罚的手段。


    看过这段触目惊心的视频的人都会发自内心的感觉极度的愤怒,视频开始,刚刚睡醒的女婴依依在床上抬起头来,可是她似乎没想到要发生什么。保姆从屋外急匆匆走进来,用力的将依依的头按回到床面上,然后对着孩子的屁股就是几巴掌。接下来,视频进行了切换,保姆正将依依高高抛起,10个月大的孩子在空中划出了一道弧线,重重地摔在了床上。视频中还显示出,保姆蹲在床头,偷吃高女士留给女儿的水果。

    如果不是铁证如山的视频,我想很多人会以为这只是小说煽情的情节描写,整个过程实在令人发指,居然还真有如此歹毒不良的保姆,对一个仅仅10个月大的婴儿来说,这不蒂于是恶魔,当然小孩子永远也不会懂这是为什么。不过我就不明白既然有监控视频录像作为证据,何以孩子的母亲会得出“整个社会只有谴责的权利,却没有惩罚的手段”的结论?我不是学法律的,难道真的我国现行的法律就惩治故意虐待婴儿、或者虐待未成年人的条文吗?如果真是如此,我看未成年人的保护至少在法律上就存在严重的漏洞了,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毕竟保护婴幼儿、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健康成长,不仅仅涉及到一个孩子、一个家庭的利益,甚至关系到整个民族对自己未来的责任和良知。

    很多人恐怕都会在谴责这信不良变态保姆的同时,质疑我们这个社会怎么会有如此歹毒的恶魔保姆?这种恶魔又是如何混迹于家政保姆市场的?照讲保姆理应当是一个必须充满爱心、关怀和体现无微不至的细心的职业,而且我们通过报导知道,这个行为令人发指的保姆竟然是被虐待女婴的母亲高女士花月薪2400元雇来的,工资待遇应该在目前的保姆市场并不算低了,对这个按年纪算应该自己也是母亲的保姆来说,到底是什么因素让其拿着2400元一个月的工资却丧失人性的虐待一个10月大的婴儿呢?按照视频的显示,似乎仅仅只是婴儿睡醒了过来,最多只不过表示保姆此时此刻应该开始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了,显然她按下婴儿抬起的头并再将其抛向空中,只是表达出一种对婴儿醒来需要做事的愤怒而已。既然如此厌烦自己的保姆工作,真不知道为什么还要领婴儿母亲这位雇主的2400元月薪呢?真是匪夷所思,又不想尽责,又希望不劳而获的拿钱,如果保姆市场多几个这样的冷血不良败类,岂不令人胆寒?

    所以我觉得对于类似这种典型的虐待婴儿以及未成年人的恶劣行为,只要证据确凿,完全应该可以付诸于法律,绝非什么“整个社会只有谴责的权利,却没有惩罚的手段”,《未成年人保护法》绝不是摆在那时供人围观的。但说实话,通过这起极端的典型事例,也让我们看清了这个浮躁的社会,竟然连保姆行业都可以鱼目混珠,那么人们自然会问,保姆作为一种职业,在就业资质上到底有没有受到受到政府的监管?到底有没有上岗的资格限制?或者干脆这就是一个自由市场,什么样的人、包括象上述视频中出现的恶魔女人都可以从事照顾婴儿的职业?或者说是不是需要设立一些法律条文,对从事这类照顾包括婴幼儿、老人等没有行事能力的弱势人群职业的人,一但出现虐待行径或其它违反职业守则的行为,应该加以惩处,包括经济处罚和刑事责任的追究。或许这样,多少可以在事前事后有一个监管的约束,不至于真的像上述母亲所表达的极度痛苦和失望。

    母亲对孩子无尽的歉疚,改变不了变态的歹毒保姆对婴儿虐待给孩子带来的恐惧和痛苦,而整个社会即使大声的谴责,也改变不了可能继续出现在保姆等相关本应该带来爱心和关怀的家政行业存在的诸多法律漏洞的事实,显而易见的是中国目前就业环境里,这一行业人群也呈现出越来越庞大的规模,难道这还不足以促进和推动整个相关行业的政府监管介入吗?人家菲律宾保姆都能够成为一个世界性的品牌,并为这个国家带来巨额可观的收入,充分证明了对任何行业来说,职业道德以及行业规范是多么的重要;也显示出这个行业并非象中国这样可以成为一个鱼目混珠的混乱市场,甚至可以成为恶魔巫婆都能充当婴儿保姆的可怕场景;如果真的如婴儿母亲所感叹的“对于如此无良的保姆,整个社会只有谴责的权利,却没有惩罚的手段”的话,那只能是我们这个社会的不幸和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