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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住宿赠“小姐”,没啥“好事”!
发布时间:2011-06-29   来源:[凤凰锐评]  作者:
    “休息吗?找个妹妹给按摩一下?”在一些车站周围,总是有一些暧昧的声音萦绕在旅客周围询问。近日,山东临沂便捣毁了一个色情敲诈外地旅客的团伙。据了解,该团伙成员共9人,短短半年便敲诈外地旅客100余人,涉案金额达30多万元。

    浙江人顾某到山东临沂批发城进货,刚下车就被人盯上了,一位妇女搭讪到,午休吗,只要40元,还带小姐,玩玩吧,别处没这便宜的了。一上来,顾某不为所动,可经不住这位妇女的说道,40元住宿还赠“小姐”哪有这么好的事。顾某经不住诱惑,就跟着妇女去了车站附近的一个小区。进了房间,发现房间被隔成了三个小单间,妇女收了40元钱,领着他到最里面那个单间,说:“你进去休息吧,小姐一会就到。”

    不到十分钟,果然推门进来一位年轻的女子。顾某回忆,该女子主动和他发生性关系,随后把房间门打开,将身穿紫衣服的妇女喊进来,那名妇女便向他索要床铺费、卫生费等费用共计800元。顾某拒绝给钱,说:“不都讲好价了吗,你怎么还加钱?”没想到妇女马上变脸,一副凶狠的样子对他说:“小姐都让你玩了,还想出去,恐怕没那么容易。”

    话音刚落,又从门外进来几个彪形大汉,还手持木棍、镐把等工具,顾某一看这个样子恍然大悟,原来自己落入陷阱了。那几个大汉用木棍指着对他说:“麻利点儿把钱都掏出来,老实点能免受皮肉苦,不然就把你嫖娼的事告诉你家人,现在就报警。”两个女人开始搜身,翻去了他身上的全部现金5万多元,几个人威胁他“不准报警”,给他撂下100元路费让他走。顾某回忆起来一脸悔恨,贪图便宜,却掉进犯罪团伙的敲诈勒索陷阱,落得财去空空。(据新华网山东频道)

    很显然这是一个“美好”的陷阱,是以美色当诱饵,诱使那些贪小便宜的“鱼”儿上钩,然后,再敲诈你没商量。虽说,这等“好事”就像做买卖一样提前讲好价的,但你一阵云雨过后,面对那些手持木棍、镐把等工具的彪形大汉,就由不得你了,不乖乖把钱交出来除受皮肉之苦外,恐也有生命危险。据当地的检察官讲,与传统的敲诈勒索案不同,这种新型犯罪方法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先通过利色引诱被害人上当,后利用被害人害怕事发的心理进行敲诈勒索,往往是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容留卖淫罪等多种犯罪想象竞合。犯罪嫌疑人抓住被害人贪图小便宜、经不住色情服务诱惑的弱点,多选择外地人作案。

    这种新型犯罪方法,在很多地方也存在,特别在城市车站等外来人员较多的地方,一些旅馆、发廊也往往成为藏污纳垢的地方。一些所谓的发廊更是“挂着羊头卖狗肉”,专做这种色诱敲诈的事。可那些被色诱敲诈的人由于害怕事发,就羞于报案,也使得这样的犯罪案件难以破获。这次,临沂警方捣毁一色情组织,与顾某敢于报案是分不开的。各地还有多少这样的色情组织因没有像顾某这样报案,没有破获,还在实施犯罪就很值得重视。因为这种色情组织犯罪其对社会的危害也是很大的。

    另一方面,顾某受害也与自己贪图“小便宜”有关,在顾某看来40元住宿还赠“小姐”是个“好事”,诸不知在你乐和过后,则是既丢脸面又丢财,落得财去空空,是件既不划算的“好事”。因此,外出经商、谋职或旅游的人,出门在外应时刻谨慎,对过于热情地介绍住宿、餐饮或其他服务的人应保持距离,洁身自好、控制欲望,切勿贪图小便宜,从而掉入事先设好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