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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3-03-24   来源:华声在线娄底频道  作者:罗文 伍艳

华声在线通讯员 罗文 伍艳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娄底市认真履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规范执法,让行政权力更加公开透明

强化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明确规定未通过执法资格考试,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开展执法活动。加强“两证”人员动态监管,将全市9002名行政执法人员、298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信息全部录入两证管理系统,并根据人员岗位异动及时调整,借助互联网平台实现动态智能管理。

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定期开展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和“新法”等专题培训。2022年共计培训3800人次,通过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出台《娄底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和相关办法,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中落实落地。

柔性执法,让行政执法更具人文关怀

率先在全省推行柔性执法。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行柔性执法的实施意见》,全市执法单位制定柔性执法“三张清单”,发布免予处罚事项334项,从轻处罚事项 205项,减轻处罚事项126项。截至2022年12月全市共办理“免罚轻罚”案件6500余件,涉及金额1350余万元,惠及经营主体和群众6025个(人),有效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严格执法依据和自由裁量权。制定《娄底市梳理行政执法事项依据、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方案》,35家市直执法部门对行政处罚依据和自由裁量权进行修改完善。加强对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备案审查机制,发现行政裁量权基准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依法予以纠正。

推动柔性执法落实落细。2022年6月至8月,开展执法专项检查,抽查5个县市区25家行政执法单位和10家市直行政执法单位,抽取168本执法案卷评查,组织210名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测试,重点检查柔性执法落实情况。各单位举一反三,对照问题抓整改,同时动态调整免罚轻罚事项,扩大柔性执法覆盖面,营造宽松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监督执法,让行政执法更加公正规范

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印发《执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关系民生的交通、交警等执法领域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情况、规范涉企执法检查情况、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情况等,集中纠正和严肃查处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尽责能力,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

建立健全执法指引机制。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执法责任制度等。制作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执法文书样本、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等等。出台《执法人员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逐步形成行政执法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严格评查标准和程序,并将评查结果作为法治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倒逼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提升。2022年共计抽查执法案件285件,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清单,通报评查结果,确保整改到位。

充分发挥特邀监督员作用。组织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积极主动监督行政执法活动,对执法主体资格及执法人员资格的有效性、执法程序的合法性等进行监督,收集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提出建议,要求其予以答复并整改到位。2022年全市共收到5起监督员反映执法乱象的问题线索,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提高了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便民执法,让行政执法更加惠企便民

全面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行“互联网+”行政执法模式,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平台,强化网上执法服务能力和水平,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积极推行跨部门联合执法新模式,探索实施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监管”,加强信息资源互通互享,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与行政执法深度融合。

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严格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加强证明事项清理,印发《娄底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2022年全市共计清理证明材料1530个,取消证明材料604个,实行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440项,证明材料642项。

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程序优化。积极梳理各类强制登报公告事项,取消或调整为网上免费公告。对于没有法律、法规或规章依据的强制登报事项直接予以取消;对依法不能取消的,将登报公告调整为在政府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进行网上免费公告,让执法更加便民惠民。

一审:李林

二审:周俊

三审:熊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