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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跪求治污让法治社会蒙羞
发布时间:2014-04-28   来源:合肥晚报  作者:

   淮安柴米河为区域主要排污河道,河道两边居住着大量的居民。据村民反映,柴米河最近几年河水越来越脏,发绿的河水常年散发着阵阵怪味。4月25日,省市政风热线联动直播走进淮安。住在河边的陈女士带着一瓶河水走进了直播现场,并当场向环保局局长下跪,请求尽快治理柴米河污染问题。(4月27日《南京日报》)

  向官员下跪本是封建社会的一种常见行为,可近些年来却不时发生,老人跪求政府修路;村民集体下跪反腐……如今,又是河水污染问题,受害居民走进现场直播,当场跪求环保局长治污,这种“人格自残”式的正当维权,即便是最后解决了问题,也是法治社会的悲哀。

  不妨再看一下这则新闻,河水污染,臭气熏天,让村民难以忍受,他们在记者的陪同下找到当地环保部门,却仍旧得不到满意的答复。多次反映无果,媒体舆论监督力量的介入仍起不到作用,在这种情况下,现场跪求治污更是一种走投无路的无奈,因为不跪不足以维权,不跪不足以表达村民对污染的不堪忍受之重。

  而这一跪,不仅显示出了当下相关部门与群众沟通不畅的现实窘境,更是折射出了权力的冷漠傲慢以及民生权利的极度匮乏。法律赋予的权利得不到保障,维权渠道不畅,公力救济难以到位,弱势群体只能靠下跪这种极端示弱,甚至是矮化人格尊严的方式来乞讨权利,因为只有这种方式,才能在客观上给占据强势地位的官员以道义和舆论上的压力,从而让通过正规途径难以引起有关部门重视的问题得到解决。

  然而,下跪这种非常态化的维权方式注定作用有限。因为当媒体和舆论对下跪维权产生疲劳时,就难以形成倒逼压力。所以,用尊严来维权,注定是走不远的,而这也是一个法治社会不该有的维权现象。维权,应该是依靠现有法律,通过正规权利救济渠道,来捍卫作为公民所应当享有的合法权利,这也是法治精神的要求。

  跪求治污,说到底还是不得已为之,尽管对下跪者来说是一种侮辱,但真的是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这种弱势群体维权的极端方式应该引起重视,即必须尽快完善维权渠道,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毕竟逼着让公民用膝盖去维权,受辱的不仅是当事者,更让整个社会为之蒙羞。(张松超)

[责任编辑:康飞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