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百岁老人遭遇入室强奸》的帖子在网上传播。成都商报记者从乐山市中区公安分局得到证实。据介绍,4月3日下午,乐山市中区通江镇大佛坝村3组的梁某某酒后窜至邻居黄某某家中,趁黄某某熟睡之际欲对其实施强奸,黄某某的家属发现后报警。目前,梁某某因涉嫌强奸已被警方刑拘。经查,梁某某现年76岁,黄某某现年105岁。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2012,4,5“新民网”《76岁老头涉嫌强奸105岁老太被刑拘》)
看到这则报道时,脑子里突然跳出几年前杭州媒体上曝出的一则新闻。说的是在杭州的某一个景区,公安破获了一个卖淫嫖娼案。该案中的嫖客,都是那些上了年龄的老头,年龄最长的已经七十有几。而那几个卖淫女,则都是四、五十岁的妇女。
同时想到的,是前段时间在“凤凰网”看到一则图片新闻报道。图片中的地点,是一张路边的石凳。石凳上坐着两个人,一个是老头,一个是大约三、四十岁的妇女。图片串成的是这样一个故事:老头正用手在妇女身上“翻箱倒柜”。
这样的故事,其实并不止于此,家乡也有。据哥哥说,他天天傍晚要去外面走路锻炼身体。有一天在路过一个公园时,发现在树丛中有人进进出出。一经向旁人打听是怎么回事时,有人告诉了一件令他怎么也想不通的事。却原来在那个地方,如果有人能出十元钱,就能对那些“自愿”的女子上下其手。
是老头们性饥渴?谁能说不是?这样的男人,即使家有妻室,但一等过了“四十九,生只关门狗”之后,夫妻之间也该早没了那事。如果老头想要,还说不定还得让妻子骂一个“老不正经”的狗血喷头。而如果已经没了妻室,即使老头想找一个老伴,他既没了经济实力,又说不定遭到子女们的极力反对,你让他们咋办?再则,不要说中国没有“红灯区”,即使有这样的地方,以那些老头们的囊中羞涩,他们哪来的RMB?所以,口袋里有钱的,就得想方设法去搞点“便宜货”。而没钱的,就说不定会搞出报道中那个老头这样的事来。
仅仅是老头们性饥渴?并非!今天我看到一则报道中有一番话,有这样的描述,“一说到发廊,大家首先想到的不是理发,而是发廊妹和性交易。一提到桑拿,我们马上想到的是按摩女,不正当;一说到出国考察,马上想到公费旅游;一说到药品推销,马上想到吃‘回扣’,就如一个学文秘专业的女孩,毕业后宁愿改行从头开始,也死活不去当秘书,问曰,其答,怕别人说她给老板当‘小蜜’”。说明啥?世风日下,这样的事比比皆是。
而顺着上面这样的文字,这则报道中的事实,不非常可悲?76岁老头所涉嫌强奸的老太,已达105岁高龄,而这位老太又是老头的邻居,岂不是熟得不能再熟之人?不要说有一句“脸熟了不好意思下手”的话在,且以二人的年龄悬殊,那老太岂不是可以做老头的妈?但老头就来了一个酒后乱性,连可以做妈的年龄都不顾,竟大胆下手了?而接下来,即便刑拘了又有啥用?以老头76岁之高龄,可奈何之?
可悲当然是一说,但真正令人揪心的,不正是可怕?在国人的眼里,那些年龄大的人,不总是受传统道德熏陶的为多?在一般人的眼里,这样完全不顾伦理道德和违反法律的事,不绝对不应该发生在他们的身上?但这样的事就活生生的发生了,那不证明传统道德的被颠覆,已经没有了年龄界限?
而当这样的事已经不是个例时,不只是一个传说时,我们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