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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伯权被提请免去陕西省民政厅厅长
发布时间:2015-09-29   来源:华商报  作者:

  

  郭伯权

  原标题:郭伯权被提请免去省民政厅厅长

  9月2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在西安开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正永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在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和日程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先后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晓东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唐俊昌作的关于《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宝鸡等九个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顾东武作的关于《陕西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何少林作的关于《陕西省地下水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屈方方作的关于《陕西省地方立法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稿)》的说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王吉德所作的关于《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和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省水利厅厅长王锋作的关于我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

  被省长娄勤俭提请任命的省民政厅厅长赵政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冯力军在全体会议上作表态发言。

  娄勤俭还提请免去郭伯权的省民政厅厅长职务;翟四虎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职务。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议任命翟四虎为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上述人事议案将于9月30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进行表决。

  华商记者杜鹃

  附:郭伯权履历

  郭伯权,男,汉族,1961年10月生,陕西礼泉人,198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3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3年03月至1992年02月任陕西省礼泉县新时乡信用分社会计;

  1992年02月至1995年09月任陕西省礼泉县史德镇武装干事、县以劳养武办公室副主任;

  1995年09月至1996年04月任陕西省礼泉县赵镇镇长;

  1996年04月至1998年04月任中共陕西省礼泉县赵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团主席(期间:1994年9月至1997年7月在解放军西安陆军学院军事指挥专业学习);

  1998年04月至2000年10月任陕西省礼泉县城建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0年10月至2002年02月任陕西省礼泉县副县长;

  2002年02月至2002年11月任中共陕西省彬县县委副书记(期间:2000年8月至2002年12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2002年11月至2006年02月任中共陕西省彬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6年02月至2008年03月任陕西省江河水库管理局(省渭河流域管理局)党委书记;

  2008年03月至2009年07月任陕西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9年06月至2010年03月任渭南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2010年03月任中共渭南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2012年1月任省人防办主任、党组书记。

  2013年2月任陕西省民政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