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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善明在娄底市第四次党代会上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1-09-26   来源:华声在线娄底频道  作者:木子

完善惩防体系   强化廉政责任

全面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中共娄底市纪委向中共娄底市第四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全文)

王善明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娄底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将市第三次党代会以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及今后工作建议向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

    中共娄底市第三次代表大会以来,在省委、省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标本廉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坚持夯实基础、争创特色,每年办几件让党委政府认可放心的事、办几件让老百姓高兴满意的事、办几件让腐败分子闻风丧胆的事,积极构建具有娄底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任务。

    (一)着力加强加强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扩内需、促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点线面”监督检查联动工作机制,对全市4批新增中央投资385个项目实施情况进行3次集中检查,对47个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确保了中央、省里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这项工作在全省考核中排名第一。围绕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宏观调控、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开展执法监察,共开展执法监察项目200余个,给予71人党纪政纪处分,7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出台《娄底市切实增强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的督查问责办法》,对市委、市政府交办的15项重点工作进行调度和督查,14名干部被问责,其中撤职2人,给予党纪处分10人。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3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二)全力优化发展环境。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开展“效能建设年”、“效能制度落实年”等活动,清理53个市直单位的职权依据,排查42家市直单位廉政风险节点1664个,出台风险防控措施4052项,建立岗位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制订检查考核、工作讲评、电子监察、责任追究等规范性文件162个。进行权力运行结果公开试点,在20个重点市直单位公开44项重点项目。出台《关于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机关效能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率先在全省实行建设项目全程代办制和工程建设领域刚性标志一票制收费,规范69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46项政府性基金的收费,精简行政许可事项60%,缩减审批时间50%以上,坚持问责工作常态化,出台《娄底市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共查办领导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问责案件113起,问责307人,在全市掀起了“问责风暴”,新华网、人民网和《湖南日报》等主流媒体对此广泛宣传,称其为“娄底现象”。建立完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长效机制,出台“三强”问题快速度处置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县市区经济发展环境实行市级领导挂点、部门包干责任制,帮助解决问题554个,这项工作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创新工作并予推介。改进政风行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测评办法,建立2000人测评代表库;加大考核力度,将优化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三个文明”、绩效考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综合治理等各项考评的重要内容。连续3年组织开展全市集中整治“三强”严肃责任追究专项行动,教育训诫5600余人次,行政拘留“三强”人员486人,刑事拘留82人,调处矛盾纠纷、解决阻工问题2500余个。严肃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182起,问责285名党员干部。专项行动两次得到省委常委、纪委书记许云昭同志的批示和充分肯定。在全省各市州经济发展环境测评中,我市两年实现大跨越,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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