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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谱写双峰全面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新篇章
发布时间:2014-07-17   来源:华声在线-娄底频道  作者:朱亚非

    华声在线-娄底频道讯(通讯员 朱亚非)向日前,笔者从双峰水利改革办获悉,双峰县5座中型水库、5个跨乡镇骨干水利工程、26座小Ⅰ型、191座小Ⅱ型水库、56万亩水田,11万亩旱土和每年1亿元以上中央、省投资水利建设项目及全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经费均被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

    据悉,双峰县是全国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之一。此项工作正在青树坪镇试点,即将在全县全面铺开。为此,县政府常务会议将双峰深化水利改革摆上议事日程专题研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双峰深化水利改革的惠民政策:

    一、将中型水库的50名准公益性人员按纯公益性人员待遇标准纳入财政预算

    南冲、群力、燕霄、峡山塘、流光岭为县属5座中型水库。2008年改革时,流光岭水库(双峰部份)全部定为纯公益性编,其余4座水库定纯公益性编40人,准公益性编50人,公益编支出及津补贴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50名准公益性人员支出则要在扣减各水库本级水费、电费收入后,不足部分再由县财政补足(扣减4座中型水库本级水费、电费收入总额为49万元)。由于各水库收入短少,水费收缴困难,县政府将准公益性人员经费按纯公益性人员待遇标准纳入财政预算。

    二、将5座中型水库每年维修、养护经费360万元列入财政专项预算

    经测算并报市、省评审,双峰县5座中型水库合计每年需要维修养护经费363.62万元(其中枢纽工程109.09万元,灌区工程254.53万元)(详见附件2)。县政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将5座中型水库每年所需的维修、养护经费360万元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将4座中型水库列入一级财政预算单位

    根据2008年第22次县长办公会议精神,县政府将南冲、群力、燕霄、峡山塘4座中型水库列入一级财政预算单位。

    四、将5个跨乡镇骨干水利工程列为公益性管理单位

    江边、树山、曲江坝、千金水库及灯塔电灌站等5个重点骨干水利工程现为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现有在编人员40人,其中树山8人、江边8人、千金8人、曲江坝6人、灯塔电灌站10人,现实有在岗人员21人,由于工程老化、效益低下、水费收缴困难,收入短少,经费难以保障,县政府将上述骨干水利工程列为公益性管理单位。

    五、解决小型水库年看护费70.3万元

    双峰县26座小Ⅰ型,191座小Ⅱ型,看护费原标准为小Ⅰ型2400元/座/年,小Ⅱ型为1500元/座/年。因实际需要县政府将看护费标准提高至小Ⅰ型5000元/座/年,小Ⅱ型3000元/座/年。每年所需看护费=26×5000+191×3000=70.3万元/年。

    六、解决小型水库年维修、养护经费243万元

    经测算,小Ⅰ型水库每年需维修养护费20000元/座/年,小Ⅱ型水库每年需维修养护费10000元/座/年。每年所需水库维修、养护费=26×20000+191×10000=243万元/年。

    七、解决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年维修、养护经费610万元

    双峰县现有耕地67万亩,其中水田56万亩,旱土11万亩。请求按水田10元/亩,旱土5元/亩的标准解决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年维修、养护经费610万元。
 
    八、解决水利建设项目年配套资金600万元

    按照水利建设项目县级配套资金的有关规定,双峰县每年需水利建设项目配套资金约1700—2000万元。县政府每年安排水利建设项目配套资金600万元。

    九、建立双峰县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及水利建设项目配套资金专项预算,年预算专项资金1500万元

    双峰县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及水利建设项目配套资金经测算每年需1883万元,其中中型水库年维修、养护费360万元,小型水库年看护费70.3万元,年维修、养护费243万元,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年维修、养护费610万元,水利建设项目年配套资金600万元。为此,县政府建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及水利建设项目配套资金专项预算,资金总额1500万元。

    资金来源:从县级征收的水利建设基金、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财政预算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中筹措。

    资金管理使用:由财政筹措维修养护资金,建立专账,由水利会同财政制定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小型水利工程实行以奖代补)。

    十、解决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经费200万元

    据测算,本次改革需确权划界、制证等经费500万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县政府暂解决工作经费200万元。

    通过采取上述一系列惠民政策,双峰水利改革不断向纵身推进,得到了出席水利部全国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经验交流会专家学者和领导的一致肯定和好评。

[责任编辑:康飞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