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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国企高管薪酬改革方案上报 降薪约20%至30%
发布时间:2015-11-07   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

  原标题:降薪约20%至30%,但有降有涨。地方改革方案上报人社部省属国企高管薪酬改革,2016年全部完成。

  随着央企高管薪酬改革的实施,地方国资委下属国企高管薪酬改革也在推进之中。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各省已经相继制定出国企高管改革方案并递交人社部。

  “只有个别市属国企还在审批之中,多数已经审批通过。”参与政策制定的人士向记者表示:“明年应该都会实施到位。”

  降薪约20%至30%

  “我们已经知道企业负责人降薪的事情了,要从30多万降到27万元。”东北某省直属国企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降幅不到30%。”

  不仅仅是国企一把手在降薪,“整个班子成员都会降薪”。参与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政策制定人士向记者表示。

  该人士同时向记者表示:“还有一些市属的国企负责人的薪酬改革方案没有批复,主要是方案刚刚做完,还没有批复。”

  自2015年1月1日起,所有央企负责人统一进行了薪酬改革。

  当记者问及是否会像央企高管降薪一样,在2016年初统一降薪时,该人士透露:“只能说2016年肯定要调整到位。”

  目前有十几个省已经对外公布了改革方案。

  来自国资委的消息显示,杭州市将参照浙江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情况和杭州国有企业平均工资水平,对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偏高收入进行调整,形成合理规范的企业负责人薪酬体系。同时,将引入职业经理人制度,扩大市场化选聘比例,形成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

  不久前,黑龙江也公布了《黑龙江省深化省委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

  不仅如此,黑龙江还划定了适用范围——省委管理并实行年薪制的省属企业负责人,包括企业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总裁、行长等)、监事长(监事会主席)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

  “不仅仅是降薪,还有一些企业负责人要涨薪。”前述参与政策制定的人士表示,“要看是否符合规定,收入高的要降,收入低的要涨。”

  广东省国资委表示,改革后国企负责人与职工薪酬差降至6.5倍。据了解,在完成省直国资委直属国企负责人薪酬改革后,市属国资委负责人薪酬改革方案还在审批之中。

  根据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2年底,全国企业单位数是8286654个,其中,国有企业数量为159644个,占全部企业单位数的1.9%,国有控股的企业单位数为278479个,占全部企业单位数的3.4%;集体企业数量为183870个,占全部企业单位数的2.2%,集体控股企业单位数为271295个,占全部企业单位数的3.3%。

  前述人士表示,本轮薪酬改革的主要人群是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中,由国家委派的企业负责人的薪酬。

  日前刚公布的《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提出,着力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结果与职务任免、薪酬待遇有机结合,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分配。

  与效益挂钩涨薪难

  据了解,国企高管经历薪酬改革之后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

  基本年薪是企业负责人的年度基本收入;绩效年薪是指与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任期激励收入是指与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

  记者采访多位央企负责人,在薪酬改革之后,其每月的收入在7800元至8000元之间。

  “这不包括年底的绩效薪酬。”五矿集团高层向记者表示。

  而拿到年底的绩效年薪挑战非常大。

  今年6月,国资委发出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全力增收节支,所有央企都要严格落实工资总额和效益挂钩机制,企业工资总额增幅不得超过效益增幅,效益下降的企业工资总额必须下降。

  今年1至5月,央企实现营业收入10.7万亿元,同比下降7.4%;实现利润6831.6亿元,同比下降5%,营业收入与利润出现“双降”。国资委要求央企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使亏损企业亏损额减少50%。

  “像过去一样,国企负责人收入只涨不降的情况肯定不会有了。现在要与效益挂钩。”前述参与政策制定人士表示。

  同时,记者采访东北一家电力央企的二级子公司负责人,该人士表示:“在辽宁,电力企业能够不亏损的只有三家到四家。”

  而在东北某省的电力企业几乎全线陷入亏损的境地。

  此外,即便完成了当年的生产任务,实现盈利,政策依旧限制了国有企业的收入上涨。

  “我们今年的新政策,就是限定了工资总额。”前述人士表示,“虽然没有说不许涨薪,但是限定了工资总额,就为涨薪增加了难度。”

  相关政策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企业内部的薪酬分配权是企业的法定权利,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定,完善既有激励又有约束、既讲效率又讲公平、既符合企业一般规律又体现国有企业特点的分配机制。

  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合理确定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

  《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

  着力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结果与职务任免、薪酬待遇有机结合,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分配。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


[责任编辑:袁华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