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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划15城乡融合试点镇 农民落户可保土地承包权
发布时间:2015-04-08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周帙恒

  “一体两翼、众星捧月”,这是长沙城乡融合的空间布局规划,也就是构建以长沙主城区为中心,宁乡城区、浏阳城区为副中心,15个试点镇为骨架的城乡空间布局,形成以中心城区为主体形态、县城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现代城市群。

  15个试点镇是:暮云、大瑶、永安、灰汤、铜官、金井、沿溪、镇头、流沙河、花明楼、开慧、乔口、沩山、大围山、莲花。

  农民落户城镇,老家建的房子、承包的土地,该何去何从?这是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一个绕不开的话题。

  随着长沙获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2015年长沙市委一号文件确定为《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意见》(长发[2015]1号)。这份《意见》提出了15个试点镇,并明确:落户试点镇农民,可以保留其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拥有土地使用权利的农民,宁可闲置土地也不愿意进城落户,大批农民在城乡间候鸟式奔波,用打工积蓄在农村盖房,或者举家进城而没有放弃农村宅基地,这是在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现象。为了让农民稳妥进城,本着自愿的原则,《意见》对试点镇进城农民的“土地”和“房子”权属做出了明确。

  《意见》提出,根据落户试点镇农民的意愿,可以保留其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意见》还提出,进入试点镇镇域规划区范围内落户的农民,并有本镇户籍的居民,按照合理补偿的原则,在完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开展以原有宅基地置换试点镇规划区内住房试点。

  “只有继续享有土地承包权,城镇户口才对农民有吸引力。”长沙市农业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说,现在很多农民认为土地比城镇户口更重要,而如果两者可以兼得,加上规划建设了房子住,这些农民才会愿意“进城”。

  另外,长沙还将全面启动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等“三权”确权工作。据了解,“三权到人、权随人走”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长沙将要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农村宅基地上农房登记发证,以及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等工作,来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

  钱从哪来

  长沙在全国首提探索组建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投资公司

  有专家测算出,每个农民进城落户需要公共配套投入10万元,1亿农民进城落户就需要投入10万亿元,因此将给公共财政造成巨大压力。为了破解新型城镇化建设“钱从哪来”的问题,长沙在全国首次提出了探索组建“长沙市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长沙市农业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说,这一公司化运营,是加强融资运作的重要举措,实现试点镇资源资产捆绑滚动运营及政府资金、资产保值增值和服务转型,同时,长沙还将拓展城乡建设投融资渠道,探索发行长沙市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市政债。

  试点镇的那些“优惠”

  落户门槛降低 农民有合法职业固定住所即可落户

  让农村人口流入城镇,是新型城镇化的重大任务,因此2014年,长沙市公安局推出了户籍制度改革的一系列举措,落户城市的门槛降低、条件放宽。《意见》也明确了长沙全面放开试点镇落户的条件,凡是在试点镇规划区内有合法职业、固定住所(含租住房)的农民及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均可登记为城镇户口,享受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待遇。

  老有所养 2017年每镇有一座较大规模养老院

  为解决农民落户城镇后的教育、就医、养老等资源配置等问题,《意见》提出,到2017年,每个试点镇拥有与城区重点中学联合办学的一所初中,一所具有二级医院服务能力的综合医院,一座较大规模的养老院,试点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7%以上,社会救助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

  土地出让收益除上缴中央和省级部分外,全部返还

  为提高试点镇财政收入,《意见》明确,试点镇土地出让收益和各项税费收入除按规定上缴中央、省级部分外,应返还试点镇。

  长沙市农业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说,在这15个试点镇中,一部分镇已经试点了这一土地收益返还政策。该负责人说,返还政策的目的,主要是进一步增强试点镇本级投入实力和资金运作、调控能力,“财政的钱多了工作就更有动力。”该负责人介绍,宁乡有一个镇就实行了土地出让收益和各项税费的返还政策,极大鼓舞了当地工作积极性,并一举引进国内房地产龙头企业,实现了多期滚动开发。

  土地用途变更 存量行政用地可调整为经营性用地

  随着撤乡并镇、行政村合并,中小学合并,以及关停并转一些镇村办企业,一批原政府用地、村委会办公用房、校舍、镇村办企业等闲置了。为盘活这批现有存量行政划拨用地,《意见》明确,经县级以上国土、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同意,试点镇可调整转为经营性用地。

  农产品加工企业进园 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应缴费用后返还

  长沙市农业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说,园区招商一般偏向于收益快的工业企业,因此农产品加工企业进园区会“有点困难”。

  为了提高园区积极性,同时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意见》提出,对位于试点镇和试验区列入全市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规划的园区或经济开发区,其农产品加工项目土地出让收入在扣除应缴费用后,将返还园区或经济开发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对于试点镇和试验区市级规划的农产品加工专业园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按实际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予以贴息支持。

  抓建制镇设市试点机遇

  长沙将对试点镇作区划调整

  根据《意见》,长沙将通过三年努力(2015年-2017年),以15个试点镇和长沙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基础,在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各提升打造1个以上样板镇,加快建设10个以上功能型特色镇,并辐射带动发展一批经济强镇,同时规划建设南横线、北横线两条贯通城乡的大通道,改造提升10条城镇连接干线。

  长沙市农业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说,在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基础上,长沙将对当前试点镇中,部分区域(乡镇、村居)存在布局不合理、发展空间受限等问题进行调整,进一步优化镇(乡)村体系和农民集居点布局,另外,中央将开展镇区人口10万以上的建制镇设市试点,为了抓住这次机遇,长沙将进一步完善试点镇规划,并进行必要的区划调整,目前民政部门正在进行相关调研工作。(记者 周帙恒)

[责任编辑:肖涵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