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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堂屋埋尸九年 司法调解圆满解决
发布时间:2015-01-13   来源:华声在线-娄底频道  作者:王超华 罗瑕双 伍玉龙

堂屋埋尸九年 司法调解成功化解

——新化县温塘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长达九年的积案

    华声在线-娄底频道讯(通讯员 王超华 罗瑕双 伍玉龙)1月8日,新化县温塘镇抱堂村三组刘递家门口被村民围了个水泄不通,当一具棺椁被缓缓抬出屋门时,围观的村民脸上一个个绽放出激动的笑容,无不拍手称快。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让人们对一件丧事显得如此快意。


    事情还得从九年前说起。2006年8月的一天,温塘镇抱堂村五组村民刘孟(化名)与本村三组村民刘递(化名)因小事发生纠纷,在双方争吵发生肢体冲突时,正逢三组村民刘立(化名)路过,刘立与刘递同为三组村民,平时关系非常要好,见刘递明显处于劣势,不由分说,顺手捡起一根木棒朝刘孟头上打去,刘孟当即倒地死亡。该纠纷恶化,事态升级。


    命案发生后,刘立、刘递两人仓皇出逃,而两人的家人也不管死者后事,于是死者亲属买了棺材把尸体就地掩埋在刘递家的堂屋底下。公安机关分别于2006年年底和2007年将刘立和刘递缉拿归案,该案由司法机关提起公诉,刘立、刘递两人同为被告。2007年,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刘递有期徒刑15年,判处刘立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判处两被告每人赔偿死者家属4万元整。由于两被告正在服刑,其家属又不配合法院判决进行经济赔偿,致使死者家属愤愤不平,无论谁做工作,一直不予迁坟。全村群众对此很有想法,多次向村委会和镇里反映情况,说屋里葬坟是大忌,要求村委会出面让刘孟家人将死者尸体迁移。可死者家属意志坚定,私毫不改初衷,此事便一天天拖了下来。


    2014年9月3日,抱堂村村干部和三组、五组组长向温塘司法所反映情况,要求: 1、以镇政府名义出面,做死者和两被告家属工作,兑现法院判决的经济赔偿。2、刘孟家属将尸体按农村习俗习迁往坟山安葬,以净化当地的社会风气。


    从稳定当地社会治安为出发点,温塘司法所所长王超华立即向该镇分管政法工作的党委委员王黎光及综治办主任曹革新汇报。镇党委、政府对该案非常重视,迅速做出安排,指定以王黎光为组长,曹革新、王超华为成员的工作组全力调处该纠纷。

   

    为慎重起见,王超华所长向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专题汇报,局长邹林高度重视该案,当即指示:1、老百姓的事就是自己的事,不管花多大代价都要把案件调处好。2、如果乡镇在人员安排方面有困难的话,从县三调联动办抽调人员予以支持。3、一定要依法依规,要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调解工作最重要的就是要当事人点头同意,千万不要去逼压老百姓接受自己的意见。


    有了县司法局和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工作组成员当即去村里找当地有名望的族老了解双方当事人家庭情况,以及从他们那里间接获悉了当事人的想法。根据了解到的情况,调委会和族老、村组长商量了调处意见,决定请村里与当事人关系好的人做他们的思想工作。


    可是,无论族老他们如何努力,当事人双方都不接受调解员的观点。刘立家属认为刘立帮忙帮出大祸,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再说刘立被判极刑,不可能还有经济赔偿——经济赔偿是在刑罚减轻的前提下施行的。而刘孟家属则认准一条:经济赔偿是法院的公判,他们在刘递屋里建坟也没触犯法律。他们坚决不迁坟。

 刘立一方觉得被判极刑太重,刘孟一方则认为在肇事方家里建坟没有违法,各自站在自己的立场辩护。调委会心血费了不少,案件却无半点进展。


    2014年12月3日上午,县司法局局长邹林带领县三调联动办的工作人员专门到温塘镇帮助调处此案,听取温塘司法所汇报后,他分析认为,这起案件光有一方退步还不行——既不能让刘孟家属迁坟而没有民事赔偿,也不能让刘立、刘递兑现民事赔偿而刘孟家属不迁坟。现在没有任何一方表态,所以案件到目前还是零进展。随后,邹林局长一行马不停蹄,首先赶到死者家里,和他们心平气和的交流思想、交换意见,指出刘立、刘递得到了法律严惩,足以让其痛彻心扉,引以为戒;同时指出把尸体埋在家里,这种做法有伤乡风民俗,这么多年了,想必心情早已平复,也该把事情做个了结。一番推心置腹的话让刘孟父亲老泪纵横,默默地低点了点头。调解员趁热打铁,不断和当事人家属打比喻,讲道理,要求刘孟家属考虑村里大多数人的看法,把坟墓葬在院子里虽然自己泄愤了,但要更多地考虑大多数村民的感受。从刘孟家里出来,调解员又来到刘递家,不断和刘立、刘递家人讲法律,指出,如果刘孟家人要求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判决的4万元照样要通过其他方式偿还。刘孟家人并没有这么做,那你们为什么就不能以和为贵呢?再怎样,毕竟对方失去了一条年轻的生命。


    这一次“走访”,当事人家属态度有所松动,但还是没有明确表态。邹林一行走后,温塘镇三调联动办调解员继续做双方思想工作。通过连续三个多月和的反复劝导、开通,终于,三方当事人家属首次表示接受调解。

    2014年12月29日,三方当事人家属在抱堂村委会达成了书面协议:刘立、刘递亲属自愿各自赔偿刘孟家属4万元共8万元作一次性了结。双方签字后由刘立、刘递家属各支付现金3.5万元,余下5000元待刘递刑满释放后付清。刘孟家属自愿将埋在刘递堂屋中的棺椁迁出另行安葬。刘孟主要家属出具报告要求监狱领导对刘立减轻处罚。

2015年1月8日,在镇、村两级的监督下,死者刘孟的棺椁从刘递家中迁出,在场百姓无不拍手称快,一个个点头称赞,说“九年了,事情总算搞清楚了……”随着村民敲锣打鼓欢送“刘孟”,一起历时九年的积案终于得到了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朱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