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资讯:

贵州男子来双峰"碰瓷"被交警识破
发布时间:2014-06-26   来源:华声在线-娄底频道  作者:
 
   华声在线-娄底频道讯 2014年6月21日10时许,双峰大队四中队接群众报警:在双峰县洪山殿公益村地段发生一起一辆货车与自行车相碰撞,造成自行车上搭乘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接警,四中队副中队长朱亚平带领协警贺杰、陈铁秋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发现现场有一辆车牌为湘13E0309的大中型拖拉机头朝娄底尾朝双峰停放在道路中间,自行车不在现场,地面无刮擦痕迹和刹车痕迹,双方当事人均不在现场。

    随后,勘查民警赶赴洪山殿中心医院对伤者的身份进行了解和登记,伤者称“韦正达,18岁,广西南宁人,跟他一起来的还有他姐姐”。根据医生建议,货车驾驶员立即把伤者送往双峰县第五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在伤者进行手术治疗时,需要伤者家属签字,中队民警联系不到伤者提供他姐姐男朋友的地址,民警立即带伤者去他所讲的姐姐男朋友家里进行证实,发现伤者所讲的是假话,民警在伤者身上找到一张名字叫韦正达的身份证,身份证上的地址是贵州册享县人。但伤者自称韦正达,身份证是他同名的表哥的,民警立即带伤者到洪山派出所,对其身份进行证实,发现伤者所讲的话前后矛盾。

    后经中队民警对伤者做耐心细致的工作,最后伤者承认他们共有5人,从广东长平过来,以通过骑自行车故意与机动车相撞,造成交通事故为手段进行索赔。目前四中队将此案涉案人员移交洪山殿镇派出所,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一起因人为造成索赔的交通事故,经过四中队民警21个小时的努力,终于大白于天下。

[责任编辑:康飞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