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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人民法在洪山殿镇公开审理一起诈骗犯罪案
发布时间:2014-06-20   来源:华声在线-娄底频道  作者:朱爱艳


    华声在线-娄底频道讯(通讯员 朱爱艳)近日,双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洪山殿镇机关大礼堂,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犯罪案,被告人洪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被告人肖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0元。

    2013年9月,被告人洪某、肖某通过向江西省刘某等受害人发送“司法考试内部加分”的虚假短信来骗取钱财,至同年10月,共诈骗他人7次,合计金额18300元。于2013年10月被双峰县公安局执行刑事拘留,同年11月12日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近年来,以发送各种虚假短信的诈骗案件频频发生,使广大人民的利益受到极大的损害,也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为此,洪山殿镇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会同相关单位加大打击诈骗犯罪活动。截止目前,该镇派出所办案14宗,批捕2人,追逃26人。

[责任编辑:朱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