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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检察院依法监督药监部门移送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
发布时间:2014-04-24   来源:华声在线-娄底频道  作者:李兵强

    华声在线-娄底频道讯(通讯员 李兵强)新近,娄底市检察院扎实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成功监督药监部门移送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

    今年,高检院作了“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专门部署。活动开展以来,该院通过走访调查、查阅案卷材料、座谈了解、建立行政案件信息通报制度等方式,主动出击,认真甄别信息,寻找蛛丝马迹,发现案源线索,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顺利衔接。新年伊始,侦监部门在审查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移送的行政执法材料后发现:2013年11月19日,市药监局接到群众黎某举报,称其父母因烧伤后接受段某及段某父亲治疗,并从两人处共计购买44300元假药,后不久相继去世,该局在接到举报后开展了调查,证实段某销售给黎某治疗烧伤的“免植皮膏药”等均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批准文号,根据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系假药。该局查实后,立即将线索移送至检察机关。侦监部门审查后,初步认定该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且敏锐地意识到,该案涉及民生民利,社会危险性大,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遂建议该局向公安机关移交该案线索,并全程跟踪监督公安机关侦查办理情况。2014年1月13日,娄底市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线索交由新化县公安局立案侦查;2月20日,新化县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黎某抓捕归案,依法刑事拘留;3月27日,犯罪嫌疑人黎某被新化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此案的成功监督和办理,为今年该市检察机关两法衔接工作和开展“打击危害民生与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年”顺利拉开了帷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康飞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