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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检察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发布时间:2014-04-09   来源:华声在线-娄底频道  作者:袁 舟 袁小安

    华声在线-娄底频道讯(通讯员 袁 舟 袁小安)4月1日上午,新化县检察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会,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国人大代表杨娟娟领学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新化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创业出席会议并讲话,新化县第十五督导组组长苏新林到会指导。

    会上,新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加新要求全院干警牢记检察机关职能,强化宗旨意识,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保持检察干警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客观需要,是提高检察机关亲和力和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的重要保障。全体干警一定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发扬整风精神,解决突出问题,坚持从严治检,强化正风肃纪,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把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好、开展好,推动全院整体素质能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工作作风好转,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全国人大代表杨娟娟在会上指出,全国检察机关应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反腐倡廉的新期待,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群众利益,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公正,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新化县十五督导组组长苏新林要求新化检察院要严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反对“四风”, 解决突出问题, 做细做好活动的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抓出成效,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贯彻到每一天的工作当中。

    新化县政法委书记陈创业最后指出,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过去党内集中教育活动相比,力度更大、要求更高、特点更鲜明,他要求,全院干警要牢牢把握活动的总体要求,拿出直面问题的勇气、真转真改的态度,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贯彻落实到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各个环节,努力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要牢牢把握活动的基本环节,突出抓好学习教育和听取意见、突出抓好查摆问题和开展批评、突出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等三个重点环节。要牢牢把握活动的基本原则,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依靠群众、坚持领导带头、坚持以整风的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活动各项规定动作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康飞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