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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江市人民检察院为煤矿安全监管把脉
发布时间:2012-07-13   来源:华声在线娄底频道  作者:杨俊兵

    华声在线娄底频道讯(通讯员 杨俊兵)7月12日下午,冷水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服农率反渎、预防干警赴冷水江市煤炭局,与该局全体班子成员及全市各乡镇办煤管站站长举行座谈,同为煤矿安全监管把脉。

    座谈会上,反渎职侵权局局长王铁夫结合2007年以来冷水江市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总体状况和一些具体案例,分析了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背后渎职犯罪的特点及犯罪原因。王局长指出,冷水江市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背后渎职犯罪的特点可归结为“三个突出”,即玩忽职守类犯罪突出、一线监管人员犯罪突出、犯罪主体年轻化现象突出。究其原因,主要体现为“四个不到位”,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二是防控措施不到位,三是监管力度不到位,四是责任追究不到位。

    在如何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方面,预防科科长刘湘山认为,应当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强化思想教育,增强监管意识;二是正视网络舆论,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健全外部联系,形成打击合力;四是建立联动机制,加强监管力度。

    为了更深入全面地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和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冷水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服农认真听取了各乡镇办煤管站站长的发言,了解他们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对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当场进行了答复。黄服农副检察长强调,冷水江是“江南煤海”,煤矿资源丰富,中小型煤矿企业众多,安全监管任务繁重,预防渎职犯罪现象发生,重点在于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制度要全。要建立教育、预防、惩治为一体的长效机制,以制度管人、管事,堵塞漏洞,防患未然。二是培训要实。要加强专业培训,对安全生产人员和监管人员必须严把准入关,定期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三是工作要细。驻矿安监员在检查过程中,对每一处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细节都不能放过,详细填录驻矿日记,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四是措施要硬。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要时刻牢记“安全责任大于天”,切实强化监督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又不及时整改的煤矿,决不能瞻前顾后,畏惧打击报复,更不能心慈手软、姑息迁就,应果断予以关闭。

    整个座谈会历时近三个小时,与会人员都踊跃发言,会场气氛相当活跃。检察官们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煤炭局领导和煤管站站长们的一致认同,他们纷纷表示,检察官们从法律角度看待和分析问题,脉把得准,方开得好,使他们找到了问题的症结,也明确了改进的方向。

[责任编辑:朱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