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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药养医不破,公立医院难“公”
发布时间:2011-07-05   来源:新华网  作者:

陈一舟
     卫生部部长陈竺3日在上海表示,要解决让群众“看得起病”的问题,必须改革当前医院补偿机制中存在的严重弊病,应借鉴和开展按病种付费等改革探索,优化质量、优化服务、降低成本、控制费用。他说,广大公立医院必须体现公益性。(《北京晨报》7月4日)

    药价虚高、“看不起病”的症结在于以药养医的医疗补偿机制。究其本质,这种医疗补偿机制其实就是公立医院的利益驱动机制,即医疗机构为了利益最大化,建立起的自我运作、自我获益的利益补偿机制。打个比方,医院每卖500元钱的药品,就能从中获利近80元 ——这便是所谓的销售加成。而医师的“提成”则是附着在这种利益补偿机制中的一种“二级提成”。如果说医院靠以药养医来获得维持医院运行的费用,还具有某种合理性的话,医师获得的“二级提成”于情于理于法都毫无依据。这与公众所诟病的红包一样,都属于潜规则之下的灰色收入。

    以药养医体制运行多年以来,已经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利益网络,这是各种医疗灰色收入屡禁不止的原因所在。如今很多公立医院已经不是为了维持正常运转而求利润,而是无限制地在增长效益上下功夫,甚至可以说是唯利润至上,乱开药方、虚高药价、猛宰患者的现象屡见不鲜。逐利的经济理性,早已将服务的公益属性驱逐出去,公立医院患上了“逐利病”。

    从这个意义上说,以药养医不“破”,公立医院难“公”。只有破除以药养医的体制保护,大力推进医药分开,才有可能对公立医院不公益的“经济人痼疾”进行有效的疗治,在此基础上,才谈得上“确保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公益性本是公立医院的天然属性,但在公立医院公益性消失殆尽的语境下,让其回归公益性,尚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因此,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拿出实质性的制度举措来向“以药养医”开刀。只有这样,“让群众看得起病”才能真正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