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娄底频道讯(通讯员 朱亚非) 双峰县青树坪镇维新村,位于320国道附近,面积1.21平方公里,7个村民小组,178户630人,现有耕地710多亩,林地103.1亩。在此次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中,被列为试点村。
维新村有小山塘100多口,大小不一,最小的仅灌溉几亩田,最大的灌溉上百亩田。该村属于群力水库尾灌区,水库的水很难到达,一般只能靠这些小山塘灌溉。如何确保小山塘正常运行,长期发挥效益,维新村干部群众通过长期摸索,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经营管理一体化”管护新模式。
“经营管理一体化”管护新模式是在不改变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权的前提下,对所有权属村组集体、农户使用的小型水利工程,一定期限使用权划归受益户,受益户随田走;工程经营管理由受益群体自主决定,并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把小型水利工程(如小山塘、小渠道、小水坝、小窖池,小泵站等)经营权与管理权明确为同一个人,即坚持“谁经营、谁管理”的原则,将小型水利工程的经营权(养殖)发包出去,由该承包人负责小型水利工程的日常管护,工作内容包括塘坝等工程杂质清理、渠道疏通、暴雨季节的排洪、观测、丰水季节的放水安排等。遇旱情较为严重时,由受益户自我
管理为主,承包户管理为辅。为了确保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到位,有效防止水资源浪费和掠夺式经营,村上成立了用水小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成员任副组长,各村民小组长任成员,对小型水利工程经营管理合同的执行情况规范考核、强化监督。对纳入改革范围的水利设施核发权属证书,让承包人拥有合法有效的经营管理凭据,吃“定心丸”。
维新村的小型水利工程“经营管理一体化”管护新模式较好地发挥了农民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在确保工程安全、公益属性和生态保护的前提下,通过采取承包的方式,实施小型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搞活了经营权,受到农民兄弟们的普遍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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