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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维山司法所为精神病“空巢老人”找家
发布时间:2014-04-02   来源:华声在线-娄底频道  作者:罗瑕双

  华声在线-娄底频道讯 (通讯员 罗瑕双)新化县维山乡青树村吴婆婆现年61岁,和陈田村曾某生育了一子一女,大女儿曾梅已出嫁,儿子曾辉在外务工,尚未成家。2012年11月,因房屋失火被烧,且家庭穷困无力再建新房,曾某去了自己妹妹家借住,吴婆婆一人以捡破烂为生,辗转在这家的走廊、那家的牛棚,居无定所,生活十分凄苦。

    2014年1月25日,吴婆婆娘家的两位侄子吴华和吴建找到维山司法所,请求给予吴婆婆法律援助。经过仔细打听,该司法所了解了详细情况。原来,吴婆婆本身患有精神病,在嫁给曾某前还有过两次婚姻,在前面的婚姻中也曾生育一子一女,算起来吴婆婆应该是有二子二女。现在子女们都不愿意照顾母亲,据吴婆婆两位侄子猜测可能是想互相推诿。该司法所了解内幕后,随即开展工作,所长龙贵东和副所长刘国辉驱车来到曾梅所在某镇,经多方打听,终于找到了曾梅家中。两位司法员和曾梅谈心、讲理、说法,劝其承担起照顾老人的责任,但曾梅始终以“嫁出去的女”为由,只愿承担一部分生活费用。谈到其弟弟曾辉,曾梅说他还没成家,也是无条件照顾母亲的。

    这一次与小女儿的碰头没有任何实质性效果。

    因之前吴婆婆所生的大女儿曾爱(化名)远嫁他乡,2014年1月28日,该司法所召集吴婆婆之前所生的大儿子曾平与曾辉、曾梅等人共同商量其母亲的生活问题。这是一个特殊的调解会,同母异父的三兄妹作为当事人同时到场,而主角吴婆婆却缺席。该司法所调解员站在情理的高度,微言大义,说明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它的重要意义,但遗憾的是,三位子女都愿意承担部分生活费用就是没人愿意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

    调解失败。

    不久,该司法所又联系到吴婆婆丈夫曾某,曾某说他并不是要抛弃老伴,而且曾经几次接她去妹妹家,她都离家出走了,他不可能跟着她到处流浪。

    2月初,该司法所又联系维山乡敬老院,但老人身患精神疾病,又有儿女,不符合入住条件。无奈,该司法所将情况向乡政府做了汇报,经司法所、乡综治办等单位共同协商,最后在维山乡政府的鼎力支持下,吴婆婆于3月中旬被送至新化县精神病医院治疗,其子女经过司法所调解员再次劝说,同意去医院探望吴婆婆,并平均分摊扣除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之外的医药费用。

    事情至此,精神病“空巢老人”吴婆婆终于找到了一个比较稳定的“家”。
      
[责任编辑:康飞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