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娄底频道讯 (通讯员 刘昭武 朱建良 戴润良)3月12日,青树坪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专项稽查领导小组成员正走村入户,开展低保对象核查认定工作,并将落实此项工作作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关心困难群众疾苦、密切党群干群血肉联系的重要举措来抓,严格按照农村特困家庭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审核审批程序准确核定对象,严禁优亲厚友,为切实解决好农村低保特困家庭实际困难,构建和谐平安新农村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此次稽查,对反映农村低保“应保未保”问题突出的地方,进行重点核查。已保障家庭经审核后,仍符合条件的,继续保留其农村低保待遇;家庭收入发生变化的,及时调整其保障类别档次和补助水平;家庭收入超过当地现行保障标准的,做好政策解释,取消其低保资格;因灾、因病出现临时性生活困难的家庭,通过灾害救济、临时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已解决暂时生活困难的,不再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家庭,鼓励和扶持其积极劳动,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依靠自己的努力脱贫致富。
该镇旨在全面掌握全镇农村特困家庭基本情况 ,对因病、因残、因年老体弱、因天灾人祸或生存条件特别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65元的家庭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农村应保尽保。坚决纠正少数地方层层分指标、“一户一保”、轮流救助、二次分配等错误做法,杜绝“关系保”、“人情保”和平均发放农村低保金的行为,切实保障农村特困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防止错保、漏保、骗保现象发生。对已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的农村困难群众进行综合审核,坚持核查实际家庭收入与综合评估家庭实际生活状况相结合原则,准确掌握其家庭收入变化情况。核查范围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家庭收入认定;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土地、房产、农机、车辆、家电等资产的家庭财产评估。核查中如发现拥有小汽车等高档消费品;拥有商店、超市、饭店等营业店面;拥有多套住房或商品房;拥有门面、房屋出租收入;有劳动能力,因游手好闲造成生活困难;家庭成员有固定工资收入的;有法定抚养人且有抚养能力而没有履行义务导致生活贫困等超越“铁八条例”情形的家庭,不得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坚决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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