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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蛇形山工商所扎实开展无照经营餐饮场所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13-08-30   来源:华声在线-娄底频道  作者:王志国 刘定根
 
    华声在线-娄底频道讯 (通讯员 王志国 刘定根)“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搭帮你们帮忙,这赔偿款我就真的无法讨到手了……”,8月29日,当杏子司法所工作人员把42800元现金交到李某手中时,李某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2011年5月,杏子铺镇测水村李某经人介绍到甘棠镇小富煤矿做班,2012年6月14日上班时因工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左足第4、5趾远端骨折,花去医疗费3000多元,经司法鉴定为九级伤残。矿方在支付2000元后便对其不理不睬,在李某多次要求支付工伤赔偿金后,矿方仍只同意把余下医疗费用承担外,再赔偿2000元。由于赔偿差距悬殊,双方一直僵持不下,最后矿方扔下一句“你想怎么样便怎么样”的话后,就再也没有搭理李某。万般无奈之下,李某只好向杏子司法所求助。

    杏子司法所受理后,对李某的诉求给予了高度重视,并及时予以法律援助,帮助其维权。在与矿方交涉中,矿方认为李某受伤时已年满60周岁,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不属于工伤,并认为李某不构成伤残。杏子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在耐心宣讲法律法规及政策和反复多次做矿方工作无果后,决定走工伤法定程序。今年8月,李某在认定为工伤后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认定为十级伤残。在提起劳动仲裁尚未开庭前,矿方主动找到该所要求进行调解,在确认调解时机已经成熟后,该所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多方努力和耐心细致的工作后,最终以矿方一次性赔偿李某工伤赔偿款42800元达成协议,并当场兑付,至此,一起长达两年多的工伤赔偿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康飞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