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12月21日讯(通讯员 肖敏)12月9日,娄底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新增耕地后期管护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切实加强补充耕地项目验收后的工程交付使用和新增耕地后期管护,以及恢复耕地的后期管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确保各类新增耕地长期稳定利用。
2022年,该市全面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设立市县乡村四级田长4447名,并科学划定耕地保护网格,确定网格田长7916名,让每一块耕地都有了守护人,建立起“技防+人防”的耕地网格化管理体系。全市通过实施田长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明显减少,其中冷水江市、娄星区违法占用耕地“零新增”,冷水江市违法用地“零新增”,被省自然资源厅通报表扬。
该《办法》明确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新增耕地后期管护主体责任。乡镇人民政府承担新增耕地后期管护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实施工作。乡镇、村级田长和耕地网格田长履行巡田、护田职责,及时发现和制止新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并及时报告上级田长。县级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部门履行新增耕地后期管护的行业管理职责,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制定并落实遏制耕地“非农化”各项措施,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组织各类耕地“非粮化”行为整治工作。
该《办法》提出,各类补充耕地项目应安排不少于3年的后期耕种及地力培肥补助资金,纳入项目投资预算,专项用于项目后期管护。年度恢复耕地完成上图入库、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后,由县级自然资源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办理恢复耕地移交手续,同时将恢复耕地地块的矢量数据移交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督促指导耕地地块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民会将新增耕地交付承包户落实种植措施,或流转给种粮大户落实种植措施。
该《办法》要求,县级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部门应定期对乡镇开展新增耕地后期管护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新增耕地后期管护工作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一审:李林
二审:周俊
三审:熊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