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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四个一”打通综合行政执法 “最后一公里”
发布时间:2022-11-02   来源:华声在线娄底频道  作者:李芳 邓珺珺

华声在线通讯员 李芳 邓珺珺

推进行政执法重心下移,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是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做好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的重要组成部分。娄底市将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作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坚持“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原则,着力构建权责明晰、协同高效、执法有力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推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纵深发展。

坚持一支队伍管执法。全市各县市区(含经开区)87个乡镇(街道)均整合有关行政执法职责和机构编制资源,分别组建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定编9-15名不等,强化执法人员力量,优化执法人员结构,以乡镇(街道)名义开展自然资源、林业、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实现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

制定一张清单明权责。根据《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管理权限指导目录》,全面梳理法律法规规定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乡镇行政执法目录清单。执法目录清单涵盖各类行政执法事项90余项,其中综合考虑乡镇(街道)承接能力,按照应放尽放的原则,委托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22项。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各县市区司法部门会同各执法部门(单位)根据法律法规变化情况及时对清单内容进行调整,确保清单精准有效。同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根据清理出来的行政执法事项,建立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行政执法人员承担的执法责任,坚决做到依法行政。

建立一套制度促规范。一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执法程序,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立案、调查、决定、告知等程序,依法执法,保证行政执法行为公平公正、合法有效。二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内部管理、考评、职责及奖惩办法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有关职能部门定期组织对乡镇(街道)“大综合一体化”“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评估,确保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改革落到实处。

紧抓一条主线提效能。紧紧围绕强化教育培训这条主线,切实提升综合执法队伍的战斗力。一是坚持持证上岗。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乡镇(街道)符合条件人员应训尽训、应考尽考,确保乡镇(街道)在编人员持执法证率超90%。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能力。采取专家集训、部门轮训等多种形式,对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专门邀请省市专家授课,就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定位和理念、法律依据、案例分析等内容进行系统讲解,精准施教,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提供“手把手”式进行业务培训,提升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一审:李林

二审:周俊

三审:熊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