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通讯员 邱琼芳 严欣
日前,娄底市民政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分散特困供养工作,全方位提高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
多措并举,全面精准评定
各地根据民政部新修订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精准认定特困供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并严格按照《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细则》的6项指标,通过县乡村共同组织认定或委托医疗卫生机构、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定等方式,对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等级进行精准评定,并及时动态调整生活自理能力等级和照料服务。
进村入户,全面摸底排查
各县市区对辖区内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进行了一次集中供养意愿调查,逐一填写《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意愿调查表》,建立台账,并及时将有集中供养需求的人员名单移交给相关部门安排入住供养机构,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
规范协议,全面提升水平
市民政局统一制定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协议文本。各地在征求分散特困人员意见的基础上,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员会干部、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护理人规范签订四方照料服务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相关职责,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并着力建立健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标准规范和监管机制,不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特困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