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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19-01-30   来源:华声在线娄底频道  作者:谭小斌

  编者按:

  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娄底市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娄底市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扎实推进机构改革各项工作。就本轮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改革方案》对机构改革提出的总体要求、改革的鲜明特征、改革后机构设置情况等社会各界关心关注的问题,市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回答了本报记者的提问。

  一、请谈谈本轮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

  答: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的时代意义。推进本轮机构改革目的在于,通过科学设置机构、合理配置职能、统筹使用编制、完善体制机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更好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人民共同富裕。

  二、《改革方案》对机构改革提出了什么样的总体要求?

  答:《改革方案》明确,深化机构改革,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要求,着力改革市县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创新体制机制,合理划分事权,理顺权责关系,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为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和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坚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牢牢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对标中央和省级机构改革,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立足实际,更好发挥本地积极性,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上更加突出民生,夯实基层基础,鼓励基层改革创新。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除体制机制制约,切实解决长期想解决而一直没有解决的问题。

  三、我市本轮机构改革有哪些鲜明特征?

  答:一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面领导是抓好本轮机构改革的根本保证。我市《改革方案》从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统筹设置党政机构、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五个方面,对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作出了具体部署。新组建和调整优化了一批市委重大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并明确了相关办事机构,加强了市委职能部门的归口协调管理职能。

  二是统筹各领域各层级机构改革。与以往机构改革主要涉及政府机构和行政体制不同,我市本轮机构改革既要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又要同步推进人大政协、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涉及到市县乡三级。其实质是对各类机构的一体优化、整体加强,是对机构职能体系的系统整合、调整重塑,是对运行机制的全面变革、科学完善,改革的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

  三是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我市本轮机构改革既着眼解决当前最突出的矛盾和短板,又注重构建基础性和长远性的体制机制框架,从而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目标。在《改革方案》制定过程中,始终贯彻了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避免政出多门、权责不明、推诿扯皮。如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支综合执法队伍,能有效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错位、缺位、越位现象。

  四、本轮机构改革后,我市的机构设置总体情况如何?新组建和优化职责的机构有哪些?

  答:根据《改革方案》,本轮机构改革后,娄底市共设置党政机构47个,其中,市委机构13个(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2个),市政府工作部门34个。

  着眼于加强党的领导,新组建了市监察委员会、市委财经委员会、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优化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委审计委员会、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加强市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市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版权、电影工作,市委统战部统一管理民族宗教、侨务工作。

  着眼于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组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煤炭局)的相关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市医疗保障局,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民政局的相关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由市农业委员会挂牌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着眼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粮食局、市科学技术局的相关职责进行整合。

  着眼于提高政府效率效能,组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的相关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市生态环境局,将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委员会(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的相关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市农业农村局,将市农业委员会(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的相关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将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旅游外事侨务局的相关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市应急管理局,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煤炭局)、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地震局、市水利局以及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指挥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相关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司法局,将市司法局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进行整合。重新组建市林业局,将市林业局的职责以及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相关职责进行整合。优化市审计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商务粮食局等部门职责。

  五、《改革方案》对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有哪些部署?

  答:《改革方案》对统筹推进市人大、政协机构改革,群团组织改革,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深化县乡机构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

  深化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深化市人大机构改革,整合组建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更名为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组建市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改革后,市人大常委会设置办事机构、工作机构3个,市人大设置专门委员会8个。深化市政协机构改革,组建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市政协委员学习联络委员会、市政协文教卫体和文史委员会,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经济科技和外事委员会,市政协社会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改革后,市政协设置办事机构、工作机构2个,专门委员会7个。深化群团组织改革,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群团组织改革的决策部署,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群团工作的制度,推动群团组织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条主线,着力解决“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等问题,优化机构设置、完善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坚持眼睛向下、面向基层,将力量配备、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更好适应基层和群众需要。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按照精干高效原则设置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纳入党政机构改革,统筹推进、同步实施。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事业单位不得再使用“委、办、局、处”等称谓。改革后,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和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意见,继续推进和完善城市管理等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按照一个领域最多一支执法队伍的原则,市本级和娄星区只设一个执法层级。乡镇(街道)在综合执法平台基础上探索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深化县乡机构改革。深化县市区党政机构改革,市政府机构职能划入市委机构的,县市区相应划转。涉及应急管理、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重点领域新组建机构,要上下一致抓好落实。优化县市区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统筹设置党政机构,加大党政机关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力度,严格执行党政机构限额管理规定。统筹推进县市区人大机构改革、政协机构改革、群团组织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等其他各项改革。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县级部门与乡镇(街道)关系,把条的管理和块的治理协同起来。分步推进乡镇(街道)改革。乡镇(街道)工作重心要转到加强党的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来。统筹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将机构改革同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加快推进部门政务信息联通共享,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六、请谈一谈市级机构改革具体时间安排。

  答:全市各级机构改革任务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七、《改革方案》对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答:机构编制法定化是机构改革的重要保障。《改革方案》对机构编制法定化重点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调整优化市委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严禁越权审批。二是严格规范机构编制管理。规范管理合署办公机构、挂牌机构、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和派出机构,清理设置不规范的机构编制和职数,根除挂牌机构实体化和“事业局”。制定完善“三定”规定,加快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增强“三定”规定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完善机构编制部门同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形成监督检查合力。

  八、请问如何确保《改革方案》落到实处?

  答: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积极稳妥推进改革。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把抓机构改革举措落地作为政治责任。二是要细化工作进度。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细化改革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推进全市机构改革。三是要稳妥有序推进。坚持从实际出发,研究探索机构改革相关政策、措施和办法,妥善处理干部和人员安置问题,不搞“断崖式”的精简分流人员。四是要严明纪律规矩。要严格执行机构改革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严禁突击提拔干部,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违纪违法的,一经发现,坚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