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娄底市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动员大会现场。毛艺汉 摄
市委副书记、市长易鹏飞在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动员大会上讲话。毛艺汉 摄
华声在线-娄底频道讯(毛艺汉 刘芾)12月17日,娄底市召开全市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动员大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娄底市将利用一年的时间,将现保留的246处煤矿关闭退出至125处以内。会上,娄底市委副书记、市长易鹏飞发表了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副市长何文君做动员报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建平,娄底市副厅级干部、安委会副主任余明庭出席,会议由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尹华凯主持。各县市区政府分别在会上递交了责任状。来自市直和县市区相关单位领导,共同100余人出席了动员大会。
期间,娄底将重点关闭年产能9万吨及以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快关闭年产能9万吨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的;坚决关闭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且年产能在9万吨及以下的;关闭超层越界拒不退回和资源枯竭的;关闭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仍然组织生产的;关闭没有通过瓦斯防治能力评估且拒不停产整顿的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关闭或整合矿区范围上下垂直重叠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专家论证,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灾害严重矿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应予关闭的;没有实现正规开采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逾期仍未实现正规开采的,依法实施关闭;没有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标准的煤矿,限期停产整顿,逾期仍未达标的,依法实施关闭。
据了解,在此次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过程中,娄底市将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和省政府 “关闭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的总体思路。成立由市委书记龚武生任顾问、市长易鹏飞任组长的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工作领导小组。采用市级领导挂点县(市、区),县级领导联矿,逐矿成工作队,建立“一矿一册”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如期安全关井、资金发放到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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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关闭退出煤矿奖补标准:2015年9月30日前与县(市、区)政府签订关闭退出协议并要照要求关闭到位的矿井,按“直接关闭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不低于1200万元/矿(各级奖补资金累计,下同)、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不低于700万元/矿,整合关闭的矿井不低于500万元/矿”的标准予以奖补。2015年10月1日以后关闭退出的煤矿不予奖补。
[责任编辑:朱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