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娄底频道讯 娄星区2009年率先成为全国首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县(区),2011年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今年又率先启动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随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三项工作的全面推进,该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已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一是宣传全方位。通过新闻媒体、手机短信、临时宣传点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政策,做到家喻户晓。
二是网络全覆盖。积极组建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等经办机构和服务网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派专人负责,每村(社区)确定一名联络员,并建立业务经办QQ群。加强基础工作,严格审核人员信息,严把户口、年龄、捆绑三关,做到不错一人,不漏一人。制定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办法,防止虚报冒领。
三是督查全过程。加强考核督查,明确区级领导包点联系、乡镇干部包村、村党员干部包组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每增加一个缴费档次,增加5元的缴费补贴;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5元。
四是资金全公开。所有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资金全部存入财政专户,所有现金往来都通过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服务来实现,每年在行政村(社区)范围公示待遇领取,定期公布基金收支情况。
目前,娄星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达11.2万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征缴基金751万元,按时足额为32399名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发放了养老金2433万,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今年,该区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先进单位”的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