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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政协委员建议关注幼儿的早教和成长
发布时间:2012-02-14   来源:华声在线娄底频道  作者:谢能武 彭运良


    华声在线娄底频道讯 (通讯员 彭运良)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教育的基础,是未来人才的奠基工程。双峰县经过数年的不懈努力,各类民办幼儿园迅速发展,方兴未艾。超高的幼儿园入学率,对办园条件提出了新的要求。双峰县政协委员、基层统战人士匡雄杰近日指出,部分幼儿园办学存在软硬件条件不达标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部分幼儿园的办园条件较差,规模较小。不少幼儿园租用1—2个临街门面就开设幼儿园,门面搭成的简易教室有的窗子很小,通风、采光条件差,极不利于幼儿的身心健康。   

    二是部分幼儿园办学宗旨不明确。对幼儿教育的性质、目的、原则、教学内容、保育知识以及经营和管理幼儿园的知识、经验、管理办法等不足,导致办学的质量较低。   

    三是幼儿教师素质参差不齐。民办幼儿园教师、保育员基本上采取园方自行聘请,他们当中大多聘用人员没有经过正规培训,没有任职资格。加之经济利益的驱使,聘请人员流动大,较易造成幼儿教师队伍不稳定。  

   四是幼儿校车管理存在安全隐患。每天接送幼儿上下学的校车多是微型面包车,超载现象相当严重。

    匡雄杰认为,上述问题的客观存在,对幼儿的早教和成长极为不利。匡雄杰建议有针对性的改进和完善:

    一、各乡镇充分利用合并后小学师资,集中建设一批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大的公办幼儿园,且将乡镇农村幼儿园纳入正轨教育管理。  

    二、根据国家有关幼儿园的办园规定,制定符合双峰县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对办园的师资、办园环境、招生基本要求、收费标准等作出明确规定。对达不到办园标准、完全以赢利为目的的办学机构,该取缔的坚决取缔。  

    三、制定和完善适合幼儿园办园等级评定方案,幼儿园的收费按照评定的等级确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突出办园效益,以争创高等级幼儿园为目标,推进幼儿园的健康发展。   

    四、对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行为、保教质量等进行长期监管,各职能部门(工商、卫生、公安、环保、消防等)在各自的行政执法权限内负责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