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4月28日讯(通讯员:曾正群)2018年4月25日,经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同意,娄底市公开通报了第一季度15起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典型案例。
1、娄星区乐坪东街延长线工地阻工案。大科街道村民朱斌以阻工方式要求在乐坪东街延长线工地上承运土方,公安机关依法对朱斌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2、娄星区蛇形山镇乡村公路建设阻工案。蛇形山镇村民朱志平、朱志良在蛇形山镇新连村新修的乡村公路上采取阻拦水泥罐车通行的方式进行阻工。公安机关依法对朱志平、朱志良分别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3、娄底大道(娄星区万宝段)阻工案。万宝镇村民杨铁均、曾逊英到娄底大道万宝镇儒阶冲地段的施工工地阻工。公安机关依法对杨铁均、曾逊英分别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杨铁均,七十岁以上不予执行)。
4、娄底大道冷新段电力迁改项目阻工案。冷水江市中连乡村民赵桂桃、段中贞多次在娄底大道冷新段电力迁改施工现场阻工。公安机关依法对赵桂桃、段中贞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5、冷水江市中连乡杨梅山粘土矿阻工案。冷水江市中连乡岩里村村民李玉梅在杨梅山粘土矿阻工并推翻矿车。公安机关依法对李玉梅予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6、涟源市七星街镇盛世皇朝歌厅闹事案。涟源市七星街镇经管站工作人员陈巧鹏在盛世皇朝歌厅前台闹事,并与歌厅保安卢志军等人发生冲突,砸毁部分器物。公安机关依法对陈巧鹏、卢志军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鉴于陈巧鹏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涟源市纪委(监察委)已完成调查取证,予以政务立案。
7、龙琅高速龙塘段阻工案。涟源市龙塘镇河东村村民刘新前、刘兆松,分别多次前往龙琅高速龙塘段工地阻工。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新前、刘兆松分别予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8、涟源市杨市镇清之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堵路事件。杨市镇永和村村民曾德其强行阻止清之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治理、修复杨市镇永和村钒冶炼厂污染场地。公安机关依法对曾德其予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9、双峰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阻工案。印塘乡印泉村村民谢道根带领贺蒲英、谢永光到双峰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强行阻工。公安机关依法对谢道根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10、双峰县经济开发区归朴路阻工案。双峰县永丰镇村民李爱华在双峰县经济开发区归朴路施工现场阻工,并砸伤挖机司机。公安机关依法对李爱华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11、双峰县文正学校工地阻工案。双峰县永丰镇镜坪村村民刘有成在文正学校工地强行阻工,且将部分模板撬开损坏。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有成予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12、新化县梅山龙宫景区项目阻工案。油溪乡高桥村村民伍晓绿及其母罗桃南在梅山龙宫景区项目阻工且不听劝告,公安机关依法对伍晓绿、罗桃南分别予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对阻拦民警将阻工人员带离现场的油溪乡高桥村村民伍文单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13、新化县西河镇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阻工案。西河镇沙江村村民肖友芝在西河镇河西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阻工,在劝说无果将其带离现场时,其拒不配合并踢咬执勤民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14、娄底大道项目阻工案。新化县枫林街道办事处枫林新村村民尹科平、陈尹在娄底大道项目建设工地阻工,公安机关依法对尹科平、陈尹分别予以行政拘留10日、7日的处罚,对以暴力妨害公务的陈志明予以刑事拘留。
15、湖南泰仑电力器材科技公司被堵门斗殴事件。娄底金惠物流公司运输车辆堵住泰仑公司的大门,多名司机冲上泰仑公司办公室威胁、殴打泰仑公司的工作人员并强行带走生产用的三个桁车遥控器,导致泰仑公司停工。公安机关依法对刘贤江予以警告处分,对曾志胜罚款200元,对参与堵门打人的司机李鲜阳、张明、刘超才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据了解,在今后的工作开展中,全市各级各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共娄底市委办公室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接“北上广”优化大环境行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周边的排查,及时掌握和化解矛盾隐患,从严整治“三强”行为,为我市“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顺利实施提供优良的环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