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重点推进项目“娄底大道”效果图
图为“娄底市儿童医院项目”效果图
华声在线娄底讯(通讯员 颜绍平 廖永华 喻振华 廖毅)近日,笔者从娄底市发改委获悉,娄底市2016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含市直、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娄星区城建部分),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由娄底市发改委于4月26日下达实施。
《计划》根据《娄底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娄政发[2014]16号)文件精神编制,本着“量力而行,适度规模,突出重点,确保续建”的原则,编入政府直接投资的项目146个,总投资230.95亿元,2016年投资计划57.03亿元。其中包括续建项目67个,总投资82.88亿元,已完成投资44.9亿元,2016年投资计划22.38亿元,新建项目79个,总投资148.07亿元,2016年投资计划34.65亿元。主要用于城市道路、交通、市政工程配套等基础性项目,教育、卫生、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等公益性项目的实施,目的在于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为我市科学谋划和加速实施产业转型提供资金支持和方向指引,通过合理安排投资,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市基础设施,方便群众,改善民生,推动娄底经济社会发展。
为确保《计划》顺利实施,文件同时要求:续建项目要抓紧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新建项目还没有开工的要抓紧完成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已开工项目要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项目单位要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不得随意扩大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擅自增加投资,项目实施中因重大政策调整、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和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确需变更设计、调整投资的,需经发改、财政等部门联合审查、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