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3月29日讯(通讯员 贺沅香 张任泊)近日,双峰法院洪山法庭执结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双峰法院与娄星区法院联合行动,依法拍卖被执行人丁某名下商品煤,为24名农民工追讨到工资223420元。
2022年12月16日,朱某伟等24名农民工来到双峰法院洪山法庭申请立案,请求法院判处被告丁某支付其所拖欠的工资。洪山法庭依法予以立案,在随后召开的庭室会议上,洪山法庭庭长周强华说:“群众的事没有小事,这些农民工兄弟2014年在被告丁某所经营的煤场务工,工资一直拖欠至今,在此期间肯定多次协商、追讨未果,万般无奈才到法院来起诉,他们来法院不是走程序的,我们一定要用心用力,做到快审快结,积极回应他们对自身的民生权益保障问题的解决。”
2022年12月19日,在洪山法庭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丁某承诺会按协议约定支付农民工资。然而,过了约定期限后,丁某一直没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周强华多次前往丁某公司及其住处与之协商,督促他按约办事、诚信经营,丁某则总以经营困难、资金周转不过来等理由搪塞拖延。
“老丁,我每次来和你讲法律、讲道理、讲诚信,你总是说‘没有办法’,你是真没有办法吗?从你拖欠农民工工资到现在已经8年多了,农民工兄弟到这时候才到法院打官司,对你已经是仁至义尽了,8年的时间都不够你想办法解决农民工兄弟的欠薪问题吗?这么多年来,你的企业一直在经营,政府出台的减税降费等惠企政策你都享受到了,人民法院也在竭尽所能为企业减负纾困。而且,你如果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话,联合信用惩戒体系会让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你有生产经营困难会帮你解决,但是农民工工资不能再拖欠了!”
在周强华的劝说下,被执行人丁某开始真正想办法偿还债务,主动告知周强华,自己有待售的商品煤被娄星区法院扣押,双峰法院遂与娄星区法院联合行动,拍卖被执行人丁某的商品煤,以煤抵债。
本案执行标的物经法定程序拍卖后,优先支付丁某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目前执行款项已全部发放到位。
一审:曾玉玺
二审:周俊
三审:熊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