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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书记”引台资入湘的“法宝”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1-09-06   来源:红网  作者:向梅
    据中国新闻网日前报道《湖南“法治书记”遭台媒“围攻”揭引台资入湘法宝》称:热衷探索法治政府建设,被网友誉为“法治书记”的湖南省委书记周强,9月4日遭数家台湾媒体“围攻”。周强顺势揭秘引台资入湘法宝,献策两岸法律界交流,勾勒出湘台合作的美好前景。那么,这个特殊的“法宝”到底是什么呢?

    一是抓住了历史机遇。面对承接沿海和台湾产业转移的历史机遇,湖南如何吸引更多台商来湘投资?这个问题考量的不仅是“筑巢引凤”,更重要的是“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抓功。机遇来了,没有敏锐的眼光不行,没有基本的条件也不行,没有过硬的本领就更不行。机遇是留给有准备有本领的人!湖南就具备了这样的“条件”与“本领”,这就是周强书记引以为荣的地方之一;也体现出这个年轻的省委书记过硬的执政能力及抢抓机遇的过人意识。

    二是重视了“温馨服务”。当今的政府,已经是“大社会”下的”小政府“,这就倒逼政府职能的转变,倒逼工作人员作风的转变。湖南各级各地党委政府通过加强法制保障、转变政府职能来吸引台商投资,更好地为台企服务,就体现出这种改变。使近年来,湖南吸引台商投资取得积极进展,湘台经贸合作成效日益显著。这就是转变带来的“良好回报”;也正印证了“变则通、通则发、发则双赢”的道理。“为更好地保护在湘台商投资,湖南还要进一步落实好这些法规,各级司法部门要依法公正司法,尤其是处理好涉台经济案件,这非常重要。”周强的表示,就是把服务提升到“依法”与“很重要”的层面,实际体现出湖南省委省政府对“依法服务”的重视。

    三是顺应了时代要求。法治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基本治国方略,湖南顺应大势而为,主动作为,在探索法治政府建设之路上,近年屡屡首吃“螃蟹”:颁布中国首部系统性地方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出台《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开创政府服务法治化先河;新近又通过了《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湖南法治建设的蓝图已经清晰勾勒出来。这就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特别是公平、公正、公开、可预期的法制环境,发挥出强大的作用,成为湖南的法宝之一。

    四是强化了“司法合作”。在回答《澎湖时报》社长张弘光关于两岸司法合作的问题时,法律科班出身的周强说,“两岸在法律和法学研究领域加强交流合作有基础,还需进一步加强”。这个“基础”就是两岸不仅有同根同宗的“血脉渊源”,当今在经贸文化领域也已有了广泛而卓有成效的交流合作;“加强”就是首先要“共同用法律手段保障推动两岸交流与合作”,而不是靠搞人脉关系、金钱利益等不可靠的东西。从这个层面来说,虽然,两岸在法律上有很多不同,但只要“我们要通过法律解决两岸交流中的许多问题”,这不仅“对维护两岸人民的福祉十分重要,”其实,也就体现出其执政水平及合作意识在大大地提高,这就给两岸司法合作、用法律解决交流中的问题,促进合作共赢方面,提供了不会失效的永远“法宝”。

    其实,与其说“法宝”是条件、是能力、是服务,还不如就说是法治!是一种“人人平等、公开公平公正的可预期的法制环境”!是一种根植于每个人心、人人敬守的法治意识!但愿这个“法宝”永远地更多地造福两岸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