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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武:把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放在首位
发布时间:2011-09-05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汤维骏 刘义辉 平兰

林武

    记者:您出任娄底市长、市委书记后,娄底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宜居城市”、“湖南文明城市”等。对这些成绩,您是怎么看的?

    林武: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是班子全体同志团结和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在历届前任打下的良好基础上共同努力的结果,并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

    娄底是1982年成立的地级市,是湖南省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和重工业基地。然而长期资源依赖型的发展模式,使娄底面临资源枯竭、发展转型的严峻形势。近年来,我们结合娄底发展实际,提出“科学发展、加速赶超”战略,突出发展和民生两个重点,建设幸福娄底:一是立足现有工业基础,打造新型工业城市。发展方式、经济结构都发生了可喜变化,规模工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大关。二是发挥地理区位优势,打造交通枢纽城市。1条高铁、6条高速、系列干线公路改造项目相继开工建设,全市东南西北四个高速出口即将全部贯通。三是立足本土文化旅游资源,打造生态宜居城市。四是全面推进社会发展,打造和谐文明城市。目前正在开展“三个创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各项社会事业同步推进,民计民生得到切实加强。

    记者:坊间传说,2009年,您组织全市3000多名领导干部参加公开问责大会,通报问责典型案例,您能就此事谈谈吗?

    林武:这不是传闻。2009年6月2日,市委召开了3000多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典型案例问责通报大会,现场公开通报8起典型案例,严厉问责24名涉案领导干部,开除党籍2人,撤职4人,免职4人,移送司法机关惩处1人。

    在一些与会者看来,这样的公开通报可能会有负面影响,可能抹黑娄底形象。但我不这么看,自我揭短不要紧,关键是要通过公开问责,让广大领导干部明白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人民政府就是要为人民服务,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记者:检察机关在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做得如何?

    林武: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坚持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进一步加强和落实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成效明显。

    两级检察院紧紧抓住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治安问题,坚决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黄、赌、毒”犯罪和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非法集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尤其是食品药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行为。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把各项检察职能用到促进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来,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推进了“平安娄底”的建设。

    检察机关还切实加强了自身监督。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建立副科实职以上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对公务员招录、办案安全、赃款赃物收缴管理等重点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

    记者:您认为,在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检察机关应该发挥怎样的职能作用?

    林武: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责无旁贷。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安全,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面可以发挥自己特有的职能作用。比如,要紧紧抓住关系民生、影响民利、危害民权等问题,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依法严厉打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以及严重破坏生态、浪费资源的犯罪;加强对各类公害污染案件的法律监督,针对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行业、重要部门和重大工程项目,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执法办案中注重防范和化解经济运行风险。

    记者:您对娄底市检察工作有什么新的期望?

    林武:市委对检察工作一向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今年1月27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主要领导专程到市检察院参加“全市检察长会议”,慰问检察干警,调研检察工作,对当前检察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给予积极解决。

    今后,希望检察机关结合全市稳定大局和加快经济发展的需要,把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放在首位。在“十二五”开局之年,进一步提高监督能力,改善监督方式,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理直气壮地监督;要抓好内部建设,只有先把内部管理好,才有可能去维护好全社会的公平正义;要为党和人民办好案件。办案中要重证据、重程序,绝不允许办关系案、金钱案,更不能出现冤、假、错案,所办案件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推动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确保公正廉洁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