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资讯:

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公布
发布时间:2011-08-02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


    “法”既然是咱老百姓的权、利的保障,咱老百姓就应很好地用好这个“权”,对照《纲要》维护自己的权益,监督政府的行为,如有“差池”,咱也来个“必究”,迫使政府“做正确的事”和“正确的做事”。诚如董必武所说:有法必然治国,无法必然乱国。“十一五”期间,湖南正是秉着这个“原则”,大力加强法治建设,相继出台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等一批“规定”“办法”。进一步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人民群众,进一步显现了“法治也是生产力”的无穷魅力。

    而今,《纲要》已在我们的面前,“目标”、“要求”、“任务”“怎么做”、“做什么”等都有法可依、有据可循,既是湖南法治建设的“路线图”,又是推进湖南法治建设的“任务书”,既事关政府部门、公职人员,也是事关企业公司、咱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我们不仅要维护好《纲要》的“权威性”,更始终不渝地按照《纲要》执行、实施,一丝不苟。《史记、孝文本纪》云:“法者,治之正也,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也就是说法治必须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产生威慑力,才能真正起到制约作用。 

    再者,公正司法。也是民心所向、民心所盼。再好的法律,一旦司法欠公,就难以服众,就难以远行,就难以有始有终地贯彻执行下去。所以,面对《纲要》的美好蓝图,我们既要深深懂得《纲要》的可贵,也要深知《纲要》贯彻执行任重而道远,更要视《纲要》如生命,不折不扣、不偏不倚、刚正不阿,公开公正公平,发挥《纲要》应有生命力、作用力。

    声明:凡注明"来源:华声在线"均系华声在线原创作品,转载时请务必注明"来源及作者署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上一页1  2  3  4  5  6  7  8  9  10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