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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社区矫正工作进入新常态
发布时间:2015-10-30   来源:华声在线-娄底频道  作者:谢开元 罗瑕双

  强化工作责任 严格日常管理

  ——新化县社区矫正工作进入新常态

  华声在线-娄底频道讯(通讯员 谢开元 罗瑕双)近年来,新化县结合工作实际,逐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模式,着力抓好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进入新常态。

  一是严密调查,评估意见零差错。调查评估意见是把好社区矫正的第一道关口,新化县司法局着力抓好调查评估这一环节,由社区矫正股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会同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走访调查,对被告人(罪犯)的基本情况、家庭情况、经济来源及生活情况、矫正环境、现实表现及再犯罪风险进行实地考察和调查评估,由调查小组成员出示意见或建议,并与当地司法所共同研究提出评估意见交局社区矫正股,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形成适用、慎用或不适用的意见,及时回复委托机关。据悉,2015年度全县共提交社会调查评估报告420余件,99%以上评估意见被法院、监狱采纳。该县社区矫正人员得到了全面的思想矫正、心理矫正和行为约束,未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二是严格管理,紧抓日常动态不放松。全县统一日常管理制度,要求各矫正对象每月到当地司法所进行一次思想汇报,每个月参加一次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学习;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每月与矫正对象至少联系一次,掌握其思想动态,实时调整矫正方案。建立健全矫正对象外出请假、准假、销假制度,对符合条件确需请假的,七天以内的经司法所核实批准,超过七天的经局社区矫正机构集体研究审批后方可执行,到假后及时销假。

  三是严明办法,落实奖惩考核不含糊。该县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现实表现,按照规定每月对矫正对象进行考核评分,依据考核评分结果,分别采取宽管、普管、严管3类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对表现突出的,及时给予表扬,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提请减刑;对拒不接受矫正的,给予警告、撤销缓刑(假释)、撤销暂予监外执行等处罚。截止目前,累计表扬158人,警告35人,建议撤销缓刑6人次。

  四是明晰责任,确定帮教责任人。为使社区矫正对象接受正面教育,该县全面落实了乡镇公安民警、司法行政人员、村干部和社矫对象亲属联合帮教工作责任,分别签订了责任状,确保了社区矫正对象接受身边正能量的洗礼。

  五是善用平台,牢筑电子监控网络。目前,该县司法局已完成全国社区矫正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并对重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了手机定位管理,构筑了一道随时管住矫正对象的“电子围墙”,实现随时对其定位、跟踪和历史轨迹查询,做到“行知去向、动知轨迹、违规行为及时提示”。

  [责任编辑:朱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