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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人民监督员首次监督检察院办案
发布时间:2014-02-17   来源:华声在线-娄底频道  作者:刘玉松

    华声在线-娄底频道讯(通讯员 刘玉松)日前,在涟源市看守所,人民监督员梁健康、胡泽辉等人对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宣读了权利告知书:“我们是涟源市人民检察院的人民监督员,如果你认为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刑讯逼供、徇私枉法、超期羁押、违法扣押款物等七种违法违纪行为,可以向我们当面反映。”这是涟源市人民检察院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一个场面。

    2013年10月以来,涟源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推出了这一举措。这一举措,让人民监督员真正有了知情权,真正起到了监督检察机关的作用。既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又使检察人员少犯错误。从梁健康等监督员填写的《人民监督员监督活动反馈表》来看,他们认为涟源市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执法严格、公正、文明,体现了刑事诉讼程序的合法性、公正性、规范性。

[责任编辑:朱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