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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江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组织传销活动案宣判
发布时间:2013-05-06   来源:华声在线-娄底频道  作者:周二芝 李艺


    华声在线娄底频道讯(通讯员 周二芝 李艺)冷水江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组织传销活动案近日一审获判,被告人潘某因犯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2011年7月28日,被告人潘某转款3300元作为“美国稀土”的投资后,两次收到“美国稀土公司”的投资分红。见确可获利,潘某开始通过放映光碟、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稀土网络股权投资活动,潘某宣称,加入者按其成本投资金额获得返利,以后每发展一个下线均可获得该下线认购金额相应的销售佣金及团队管理奖。经过宣传,潘某共发展下线达60余人,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

    此类案件中,像“美国稀土”这样的虚拟公司通常都是采取在网上设立虚拟交易平台的方式,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至一定阶段关闭交易平台,停止返利,骗取财物,给众多投资人造成经济损失,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检察官提示:目前国内传销活动依然猖獗,传销屡禁不止,尤其是利用互联网进行的传销活动日趋严重。传销载体虚拟化、作案方式趋向职业化,传销方式更加隐蔽、更具欺骗性、传播速度更快、蔓延范围也更广。因此要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提高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