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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强化新任领导干部廉政教育
发布时间:2012-02-18   来源:华声在线娄底频道  作者:王建新


    华声在线娄底频道讯  (王建新) 龙年伊始,娄底市检察院即高屋建瓴,大规模进行了人事调整,为2012年的工作开展合理调整了力量安排。通过公开选拔,共有26名同志走上了正副科实职领导岗位。为确保新任干部廉洁奉公,该院党组决定以纪检组、监察处牵头,对新任干部进行了全面的岗前廉政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竞争上岗后的第三天,该院检察长刘孙承即召集全体新任干部召开廉政教育座谈会。会上,刘孙承深刻阐述了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出了新形势下廉洁从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全体新任干部提出了明确的廉政要求。刘孙承要求,全体新任干部要充分认识廉政教育的重要意义,在工作中不断加强廉政学习,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慎独、慎微、慎行,真正做到廉洁奉公,务实为民。

    会后,全体新任干部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学习,并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所有心得体会交院纪检组、监察处审查备案。纪检组、监察处切实履职,对所有心得体会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审查发现,全体新任干部学习态度端正,思想认识深刻,不存在交差应付的现象。通过教育学习,有效提升了新任干部的廉洁意识,夯实了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历年来,该院检察长和院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坚持“先教后拘”的思想,按照“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方针,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地在全院开展廉政教育,构筑了“不想为”的保障机制。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与执行,建立了“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三是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查处,对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绝不姑息,形成了“不敢为”的惩戒机制。通过扎实廉政教育与惩处,廉洁从检的意识深入人心。

    多年来,该院没有任何一位干警因廉洁问题受到组织的查处,有效维护了检察机关的形象,提升了检察队伍的战斗力,促进了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