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5月15日讯(通讯员 刘新桂)5月8日,家住娄星区民营市场的刘先生到竹山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咨询是否可以申请调解,竹山社区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向长青街道调解委员会申请业务指导,长青街道调解委员会认为符合程序,立即和社区调解委员会着手组织双方进行调处。
4月24日,刘先生在双峰县承包的一个工地上,工人刘某不慎坠落摔伤腰椎,刘先生立即就近将伤者刘某送到双峰县第一人民医院治疗,所幸伤势并不十分严重,医生建议保守治疗。治疗一段时间后,于5月6日转至娄底市某医院继续治疗。但双方就赔偿问题发生了分歧,一方面刘先生认为刘某伤势并不十分严重,伤者采纳了医生的保守治疗方案,可以到家静养,等伤势修养好以后再做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责任划分,再依法依规计算赔偿数额;另一方面伤者刘某认为可以直接根据伤情计算损失,进行赔偿,不必做司法鉴定,做司法鉴定还得等伤慢慢养好,并且等待鉴定结果也需要时间,早日一次性补偿到位,他可以更安心治疗。
就双方存在的争议,街道、社区两级调解员根据伤情和治疗方案,对双方提出的要求在合法性、合理性、合情性进行逐一解释分析,建议由承包方刘先生除去以前支付的医药费和生活费外,再一次性支付伤者刘某3万多元的各类费用,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了却双方压在心头的顾虑,让该纠纷得到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