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驾驶员刘某将辅警手指咬伤)
华声在线7月6日讯(通讯员 段卓君)6月30日,娄底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事故中队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电动车驾驶员刘某极不配合民警的处置,满身酒气,对处警民警进行谩骂和无理纠缠。在被强制带离后,刘某咬伤辅警罗某手指,现已被刑事拘留。
当天下午,接110指令,在新星南路娄底南收费站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要求出警。事故中队交警肖某某带领辅警罗某赶到了事故地点。此时,茶元派出所民警已先期在现场处置,派出所民警介绍:客车司机反映,客车没有和电动车发生碰撞,但电动车司机坚持说客车撞了他,处警人员对事故现场周边进行了走访和查看,现场没有相关的视频资料,便请交警过来处置。而且在派出所处警过程中电动车司机刘某极不配合,满身酒气,对处警民警谩骂和无理纠缠,在被派出所民警强制带上警车后呕吐不止。
了解情况后,交警肖某某又分别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事故当时的情况,因双方对事故事实各执一词,而两车外观上又无明显刮碰痕迹,于是交警决定对双方车辆进行扣留以便进一步取证。经对双方当事人现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发现电动车驾驶人刘某有明显酒驾嫌疑,再经抽血检验,其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16毫克/100毫升,构成醉驾。交警要求刘某签字并电话告知家人,刘某拒不配合且对民警进行谩骂。当要求其一起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时,刘某拒不上警车,大喊大叫,煽动围观群众仇警。在几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只得对其采取强制带离。在此过程中,刘某对民(辅)警又踢又打,大喊“警察打人”,将控制他的辅警罗某咬伤。
目前,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