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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若卓尔在30日期限之内不交罚款 加重处罚
发布时间:2013-08-14   来源:搜狐体育   作者:

    昨天,中国足协召开了上轮中超联赛的例行总结会议,在会议上也特别提到了武汉卓尔董事长阎志再次微博炮轰足协一事。对于阎志声称“拒不接受处罚”,中国足协则表示:如果武汉俱乐部在规定的30日期限之内不交罚款,还将加重处罚。

    事件回顾 

    7月14日,北京国安主场迎战武汉卓尔。由于历史原因,这场比赛中国足协专门聘请了日本裁判执法。但在比赛过程中,卓尔队被判罚一个点球,中场核心李微还被红牌罚下。虽然两个判罚不存在任何偏颇,但是赛后,武汉卓尔俱乐部董事长仍然在微博上对当值主裁开炮,“声明:一,请中国足协和国安放心,就算打到只剩一个人,武汉卓尔也绝不退赛!二,武汉卓尔队再也不提赢国安,我们彻底服了,因为国安不是一个队在战斗!……”

    对此,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8月9日对武汉卓尔职业足球俱乐部队做出处罚决定,针对武汉卓尔俱乐部高管人员在7月14日与国安队比赛之后发布微博一事,认为该微博属于不当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78条之规定,做出对武汉卓尔职业足球俱乐部队予以警告以及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处罚。

    而就在第二天,卓尔队1比2输给保级对手长春亚泰队的比赛结束后,阎志再次在微博上炮轰中国足协,“因为我的一条微博,中国足协警告了卓尔俱乐部并处罚金1万元。实在无语啊,一场全国人民都看得懂的‘默契球’你不处罚?那么多不公平的判罚你不处罚?振兴中国足球还有多少该做的事情你没有做?这个时候你要处罚个发微博的?难道我的微博危及到你的安全?可笑啊!”

    足协态度

    对于阎志的第二条微博,中国足协也在本周二的联赛例行总结会上提到了此事,分管联赛工作的足协副主席于洪臣亲自参加会议。于洪臣也指出,纪律委员会必须要按章办事,违反相关规定的必须要进行处罚。

    对于武汉俱乐部拒不缴纳罚款一事,一位足协纪律委员会成员表示:如果拒不交纳罚款,肯定会继续重罚,这些也是纪律处罚条例规定的。按照处罚条例第48条规定:“违规违纪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罚款由被处罚对象在处罚决定生效后30日内汇入中国足协银行帐号。”也就说武汉俱乐部必须在9月9日之前交纳罚金,如果不按时交纳,则按照第72条规定执行:“任何人包括运动员、官员、俱乐部或会员协会,无视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的决定,不予执行的、将加重处罚。”

    对于阎志在微博上表达的态度,足协内部人士也表示,我们理解武汉现在遇到的困境,但希望他们依靠自身努力走出低谷,而不是一个错误的基础上再犯错误,中国足协的这次处罚也绝不是针对武汉俱乐部,任何人有相同的不当言论,都会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