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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必武为给国家节省人力物力搬离王府大院
发布时间:2013-01-06   来源:解放军报  作者:

    1957年,董必武出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当时,他住在一个昔日王府的大院里,院子有花园有水池,很大很气派,他的家人都乐意住在这里。可由于单位离家很远,每天往返不方便,还经常需要人往返送文件,董必武考虑搬到离单位较近的中南海去居住。尽管当时中南海的房子较窄较旧,但他仍不改初衷。一天晚上,董必武提出想法后,遭到子女们的反对。他对全家人说:“第一,为我一个人,要有警卫排,要烧锅炉,要煤,要人跑这么远送文件。搬到中南海,这些都统一解决了,为国家节省了人力物力,我不该搬吗?该搬。这第二呢……”稍作停顿后,他深沉地说:“我上班太远,要坐很长一段距离的汽车,要用掉不少汽油。如果家在中南海,上班近了一半路程,也就节约了一半汽油。我们国家还穷啊!”在他的坚持下,全家很快搬进了中南海。

[责任编辑:侯结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