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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推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工作 初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8-07-06   来源:华声在线娄底频道  作者:杨帆

华声在线7月6日讯(通讯员 杨帆)自3月份娄底市食药监、教育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全面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意见》以来,大力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细化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措施,转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取得了一些好的成效。

一是娄底市狠抓“五个到位”,进一步夯实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工作。一抓主体责任到位,县市区教育局联合食药监局与学校负责人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状,学校在就餐场所公示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名单。二抓机构设置到位,学校逐步完善了食堂食品安全的“四级”管理机构和方式,分为领导班子、管理机构、运营机构、操作班小组四级逐一对应管理,分级考核督查。三抓岗位职责到位,食药监出台了学校食堂管理制度模板,联合教育局督促学校通过制度规定岗位职责,明确岗位权限,制定奖惩措施。四抓自查内容到位,县市区食药监局联合教育局制作了学校食堂自查表格样板,学校将自查表格进行了分解,按责权分为日查、周查和季查多种形式。五抓自查能力到位,各县市区历年来坚持进行一年一度的集中培训,并应学校要求进行现场授课,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得到了较大提高。

二是娄底市强化部门履职,逐步探索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新机制。今年以来,全市积极扭转以往靠食药监管和教育部门对学校点对点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监管模式向“学校兜底、教育部门主导、食药监部门监督”的新机制进行转变。各级各类学校从自查抓起,逐步实现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问题自己负责发现、整改、落实,并和教育部门、食药监管部门形成良好的报告、联动机制。教育部门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解决食堂建设经费、抓实食品安全问题整改、提升自查工作水平四个方面入手,引导学校积极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药监部门一手抓监督管理,深入开展“护苗行动”,打击违法行为;一手抓业务指导,与教育部门协作,研究区域内学校食品安全共性问题,创新各项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学校、教育部门、食药监部门通过微信群、QQ群等网络媒介进一步强化了信息互通、业务指导、整改上报等工作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