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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启动2018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经办业务
发布时间:2018-07-02   来源:华声在线娄底频道  作者:刘兆梅 陈小蓓

华声在线7月2日讯(通讯员 刘兆梅 陈小蓓)近日,娄底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处负责人分别与中国人寿保险娄底分公司、中国人保财险娄底市分公司、中华联合保险娄底中心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订了2018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服务合同,这标志着2018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经办业务全面铺开,将惠及全市348万城乡居民参保群众。

为促进大病保险制度更加惠民,娄底决定将2018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提高到43元/人(从各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出,不需个人另外缴费),对参保人员本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部分分4段累计报销:3万元(含)以内部分报销55%,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65%,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75%,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5%,分别比上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年度累计报销封顶线为30万元,比上年提高了10万元;起付线仍维持13800元。为减轻困难群众的大病负担,在2017年已对特困、低保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减半为6900元的基础上,报销比例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即3万元(含)以内部分报销60%,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70%,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80%,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90%。贫困人口的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目前为全省最高。

在促进制度更加惠民的同时,娄底要求经办机构简化资料手续,服务更加优质高效。在就诊医院或医保经办大厅必须做到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一体化经办,对贫困人口将实现 “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扶贫特惠保+医疗救助+医院减免+财政兜底”的“一站式”结算服务,患者住院只需缴纳个人自费部分,进一步减少群众跑腿垫资。

据统计,截止到今年5月,承办娄底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三家保险公司共报销2017年大病患者15327人次,报销金额10818万元,患者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提高了11个百分点。其中贫困人员起付线减半报销4129人次,报销金额27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