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11日讯(记者 李梅花 通讯员 付一舟)7月10日,娄星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举行。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陈颂飞列席会议。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肖亮到会说明有关人事安排。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煌主持会议,副主任聂永红、周红、彭海燕、王迎灿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周庶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肖佺,区人民法院院长罗立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汤亮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代表工委关于《娄底市娄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代表工委关于《娄底市娄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娄星区选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和《娄底市娄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各乡镇选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肖佺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向新任命的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根据有关规定,会议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责编:黄家宸
一审:黄家宸
二审:肖洋桂
三审:周俊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关于我们
湘公网安备 43010502000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