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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成为“融资媒婆”
2011-08-04 11:37:09 来源: 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 作者:刘永涛 潘海涛 未晓芳 许瑞仪


    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开辟新通道。     CFP 图

    “自己去找银行,一分钱贷不出来,最后通过担保公司,竟然贷出了80万!”

    谈起企业的融资经历,长沙一家物流器械企业的负责人刘伟感慨万千。在担保公司担保授信初审、实地调研、评估到最后签订合同,仅仅5天银行就完成了80万元的放款,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

    在银行贷款难度越来越大的当下,不少中小企业都面临资金链条断裂的危险。而这一现实困境,使得不少企业不得不向担保公司发出“求救信号”,这让长沙的担保行业今年格外“火爆”。

    现状

    担保成为“融资媒婆”

    “担保公司还真有点像媒婆,成本虽然不低,但毕竟贷到款了。”熬过资金危机的刘伟,悻悻说道。

    担保公司作为一个新兴行业,是近几年才快速成长起来的,它以贷款融资等金融服务为主营业务,相当于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帮助需要贷款的企业或个人实现融资贷款的目的,然后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银根收紧,信贷紧缩,直接迫使大批中小企业借助担保融资,进而催生担保业的火爆。湖南省内一家担保公司负责人向记者透露,截至今年6月,该公司业务同比增加了近30%。

    不过,通过担保融资的成本不容小觑。也正是看到其中的客观利润,在长沙经营投资咨询服务公司的李亘,一年前看到担保市场有利可图,便动用自己的资源,开办了担保公司。

    “担保费用一般收取贷款额的3%,这还不是最高的,有的公司收取5%。”李亘有同学在政府金融部门,还有朋友在银行信贷部门,这个关系网络已帮他做了好几笔大单。

    提醒

    虚假担保暗流涌动

    在“钱荒”蔓延的当下,“找钱”成了大量中小企业亟需解决的难题。一些金融掮客由此获得了潜滋暗长的空间。

    比如在城市马路上,临街外墙就常有这样的担保广告,“与多家金融机构、财团密切合作”、“无需抵押,十日放款”、“轻松助你解决融资难题”。这些打着担保牌子的公司,未必是真的担保。

    在长沙经营养生会所的吴丽,就有过这样的遭遇。吴丽想贷款100万元再添新门店,去银行咨询,因为要抵押的门市没有土地证,贷款申请很快被终结。

    后来她通过一则广告找到一家担保公司,对方说可以帮其贷到款,除需先付贷款额3.5%的担保费外,还要交一些“协调费”,吴丽先付了8000元。可一个月后,担保公司说她的贷款资料审核不过关,也不能退还先期支付的8000元,再后来,那家担保公司就消失了。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与担保协会有关人士介绍,目前省内获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担保公司有109家。而不少民营的、未获该许可证的担保公司,不排除会打擦边球,做不合规的买卖。

    另有业内人士认为,担保机构仅凭担保业务活不下来,目前有很多担保机构的主营业务并不在担保,而是在吸储投资,甚至是直接放贷。之所以会出现“挂羊头卖狗肉”的担保公司,根本原因还是除了担保这个牌照外,没有其他的金融牌照放开给民间资金。

    门槛

    企业管理不善难获信任

    中小企业出现“钱荒”的问题,有时候不仅仅是银行收缩银根,还有一些是中小企业自身的问题。

    长沙湖北商会的一名企业负责人说,很多老板靠一些订单和项目突然挣到了一大笔钱,往往不知道如何支配,买这买那大肆挥霍。“特别是前期楼市火爆、股市处于低位、黄金白银价格非理性上涨以及大宗商品被严重炒作时,一些中小企业就把资金投了进去,妄图大捞一笔,没想到金融投资市场的行情持续低迷,他们的资金被套牢了。”该负责人说,到真正需要用钱的时候,企业家想像往常一样找银行借贷,突然遇到银行收紧信贷,反过来就说贷不到款。

    其实,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只要某个中小企业的项目有发展前景,有足够的吸引力,即使银根收紧,他们还是能够放贷的。可惜的是,很多中小企业从事的都是一些不具竞争力的项目,也就很难让银行、担保公司提起兴趣。

    湖南某大型担保公司负责人坦言,“由于中小企业本身管理很不规范,财务报表可信度差,担保机构很难真正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一旦贷款收不回来,风险几乎完全转嫁给担保机构。”

    中小企业
    融资担保可申请补助 
 
    本报8月3日讯   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日益凸显,省财政厅、商务厅近日已联合启动2011年度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补助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给予不超过贷款担保额2%的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商贸企业给予不超过实际缴纳担保费用59%的补助。

    8月10日前,凡是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与中小商贸企业都可以向当地财政及商务部门递交材料申请补助金。

    具体补助标准分类确定

    对担保机构的补助范围和标准为:必须是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之间发生的、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为中小商贸企业提供的单笔贷款800万元以下、未获得其他中央财政补贴的担保业务,给予不超过贷款担保额2%的补助,每个担保机构最高补助额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

    而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商贸企业,通过担保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给予不超过实际缴纳担保费用50%的补贴,每个企业最高补助额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

    同时,对企业担保费用的补助资金不得低于融资性担保补助项目资金的20%。具体补助比例和最高补助额将由省财政厅同省商务厅根据补助资金总额、企业属性、业务规模、贷款期限、项目性质等情况分类确定。

    申请补助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应具备:

    1、在我省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收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县属担保机构实收资本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

    2、项目申报期内为我省中小商贸企业提供的融资性担保额占其担保总额的10%以上;

    3、2010年底贷款担保金额达实收资本的2倍以上;

    4、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等8个条件。

    申请补助的中小商贸企业应具备:

    1、在我省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2、符合中小商贸企业的相关标准及条件;

    3、三年在业务经营和财税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

    4、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这些企业包括从事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租赁和商务服务、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屠宰、物流和仓储等行业的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