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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条底线释义”征求意见 抽奖诱买属不当销售
发布时间:2015-02-10   来源:人民网  作者:章斐然

  人民网北京2月9日电 (章斐然)2月4日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发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释义(征求意见稿)》(下简称释义),对此前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提出的资管业“八条底线”做出进一步释义,其中包括分级资管计划劣后级投资者数量不得少于3人、不得以抽奖等方式诱导投资者购买资管计划等细化要求。

  八条底线即:不得有非公平交易、利益输送、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不得违规承诺保本保收益;不得不适当地宣传、销售产品,误导欺诈客户;不得开展资金池业务;不得利用资管产品进行商业贿赂;资管产品的杠杆率不得超过十倍;不得投资于高污染、高能耗等国家禁止投资的行业;不得对业务人员、管理团队实施当期激励。

  释义明晰了资金池业务的概念:资产管理计划与投资标的未能明确对应;多个资产管理计划对应多个投资标的,且未进行合理估值;资产管理计划未单独建账、独立核算;未按合同约定披露净值。

  释义在资管计划杠杆不得超过10倍上限的基础上,还提出劣后级投资者人数不得少于3人的要求。在业内人士看来,前述规定一方面是为了降低劣后级风险的集中度,同时也是在防范结构化理财中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释义同时明确“通过嵌套投资其他金融产品风险级份额,导致总体杠杆倍数大于10倍”的情况亦属于逾越监管底线的操作。

  此外,利用互联网以及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向不特定对象进行宣传,以及采取抽奖、回扣、赠送实物等方式诱导投资者购买资产管理计划均被列为“不适当地宣传、销售产品,误导欺诈投资者”的内容。

  事实上,就在该释义落地前的1月30日,中基协曾对14家存在不同程度问题的券商、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分类采取了监管措施。14家问题机构中,7家被采取了“暂停受理备案三个月”的处罚措施。其中东海证券、兴业全球基金、兴业全球基金子公司兴全睿众、中邮基金子公司首誉光控等4家公司的相关资管产品,涉嫌违法违规被移送证监会进行调查。而上银基金、广发基金子公司瑞元资本2家公司,在9月12日监管层召开的“郑州会议”后仍然设立杠杆超过十倍的资管产品;此外九鼎投资旗下的九泰基金则在资管产品备案成立前开展投资运作。与此同时,齐鲁证券、华创证券两家券商存在运作不规范问题,亦被基金业协会采取书面警示,责令整改;长信基金子公司长江财富、财通基金、东海基金、银华基金、招商基金子公司招商财富五家公司则因存在潜在风险而被约谈。

    [责任编辑:王云亮]